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應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證。提取證明材料中沒有記載提取申請人姓名的須再提供結婚證或戶口簿。
取得《外國人永久居住證》的以《外國人永久居住證》作為有效身份證件。
委托其他人代辦提取的,還須出具提取人的《濟南住房公積金提取授權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
除上述材料外,根據具體提取條件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購買本市商品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的,應提供在濟南市不動產登記系統備案登記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和稅務部門統壹印制的購房全款發票或全款《濟南市房地產企業預收款收據》。
2.購買本市存量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和契稅完稅證明。
3.根據房改政策有關規定購買本市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與有效購房發票,或房改分配表與有效購房發票。
4.購買本市拆遷安置自有住房的,應提供房屋拆遷安置協議、繳納房屋差價款的有效憑證。
5.異地購買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購住房的《不動產登記證書》(《房屋所有權證》)、契稅完稅證明和稅務部門統壹印制的購房全款發票以及《商品房銷售合同》。
辦理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濟南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
提取條件 ?
職工購買自有住房,在取得有效購房憑證三年內,可壹次性提取職工夫妻雙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父母、子女必須與夫妻中的壹方為同壹戶籍。
提取額合計不得超過購房款總額。
提取人均須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