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妳說的來分析。
妳沒有辦好營業執照就開門做生意,實際上構成了無照經營。
總公司的營業執照是他們自己的事,董吉的營業執照是董吉的公司的。
作為被特許人,妳只是獲得了經營他們產品的特許經營權。他們的執照與妳無關,妳也不能用他們的營業執照。
如果妳想開業,妳必須自己申請營業執照。
辦理營業執照後,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依法納稅。
特許經營許可分為兩種情況。
1,以總公司的名義,在妳加盟的地方註冊壹個分公司,分公司不能承擔民事責任,也就是總公司要承擔妳分公司的所有責任。
2.辦壹個公司、企業、個體戶的營業執照,這個總公司會給妳發壹個授權證書,作為加盟連鎖。自行承擔民事責任。
壹般情況下,P.S .加盟商自己申請營業執照,總公司不會願意設立分公司,因為這對他們來說非常不劃算。
獲得營業執照的流程:
1.去工商部門辦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確認妳的店名)。
2.然後拿著這個東西和我的健康證明,去當地衛生防疫部門(或者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或者食品衛生許可證)。
這個證辦完了,再去工商局辦理工商營業執照。
3.個體戶辦理營業執照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證件照片、身份證及復印件、經營場所的財產證明文件、租賃的提供租賃合同及復印件、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衛生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領取好營業執照後30天內到國稅、地稅部門辦理稅務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