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嘉興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

嘉興靈活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標準

各縣(市、區)人力社保局,嘉興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嘉興港區人力社保局:

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布2019年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2號),2019年浙江省全社會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71523元。基於我省上壹年度全省社會平均工資公布,同時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20〕33 號)精神,決定對我市2020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以及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作出調整,現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壹、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按照《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浙人社發〔2020〕33 號規定,2020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為3322元、上限為17880元。

二、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

按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3部門關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9〕20號)及浙人社發〔2020〕33號關於繳費基數上下限的規定,為方便參保人員參保,推薦以下五檔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

第壹檔:以2018年月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第二檔:以2019年月平均工資的80%為繳費基數;

第三檔:以2019年月平均工資的100%為繳費基數;

第四檔:以2019年月平均工資的200%為繳費基數;

第五檔:以2019年月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選擇原壹至五檔繳費標準的參保人員,本次調整後將分別對應到上述壹至五檔繳費標準,如參保人員需選擇另外繳費標準,須到當地社保綜合服務窗口(鎮〔街道〕社會事業所,各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等)辦理繳費變更手續。

三、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費緩繳政策

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2020年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確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暫緩繳費不需要履行申請手續,未繳費月份視為自願緩繳,並允許其在2021年底前按規定補繳。

  • 上一篇:技校都有什麽專業?現在學什麽專業好?
  • 下一篇:建築企業如何建帳核算?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