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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環衛車與自行車相撞,致人死亡,汕頭相關企業被約談。

交警潮南大隊對潮南區下安路黨崗鎮崗頭站壹起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進行了責任認定,並就這起事故暴露出的問題,聯合安監局、安委會辦公室、交通局、城管局約談了相關企業負責人。

近日,交警潮南大隊接到110指令,張展報警稱其駕駛環衛車(粵D07***)在潮南港頭站與壹輛自行車相撞,報警人稱對方已經死亡。接報後,交警潮南大隊事故處理中隊值班領導和民警立即出警處理。他們趕到現場後發現,事故現場壹輛結構特殊的重型貨車與壹輛自行車相撞,騎車人楊某嬌經120醫生現場確認死亡。

警方迅速開展現場勘查、調查取證、安撫死者家屬等工作。19: 00事故現場勘查清理完畢,恢復交通。警方依法暫扣事故車輛,並將粵D07***貨車駕駛人張某占帶到交警大隊協助調查。

事故發生後,交警潮南大隊高度重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部令第104號)、《道路交通事故深入調查工作規範(試行)》(公管[2017]第409號)、《廣東省生產經營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引》(廣東省安監局)

通過現場勘驗、調查取證、檢驗鑒定、綜合分析等方式。,調查組查明了事故的經過、原因、應急處理、人員傷亡和直接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責任:當事人張占占在事故中有全部過錯,應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此外,在調查過程中,調查組還發現了這起事故暴露出的幾個突出問題。

1,汕頭中聯康瑞環衛服務有限公司作為粵D07***重型特種結構貨車的下屬單位,對運輸車輛和人員監管不到位。

2.汕頭市中聯康瑞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對轉運站垃圾轉運車輛超載未采取有效措施,僅通過提醒工作人員未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3.汕頭中聯康瑞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作為今年成立的企業,在潮南區發生多起輕微交通事故,駕駛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各項安全制度落實存在問題。

4.當事人張占***10交通違法記錄。作為管理公司,他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安全培訓。

為進壹步防範道路交通事故,交警潮南大隊會同潮南安監局、安委會辦公室、交通局、城管局約談了汕頭中聯康瑞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

會上,交警部門針對事故暴露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措施建議,並發布了事故深入調查報告。潮南城管局要求汕頭中聯康瑞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交通局要求中聯公司建立健全制度,加大對員工的安全培訓,確保運輸車輛不超載超限。針對此次事故暴露出的問題,安委會辦公室要求中聯公司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加大安全投入,嚴格落實車輛維修,提高員工素質和安全意識,加強企業生產經營管理,化解企業生產風險,嚴格落實相關人員責任。安監局責令中聯公司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並將整改情況上報區安監局和城管局。

汕頭中聯康瑞環境衛生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和安全培訓,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並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安委會辦公室和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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