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到時間
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報到地點
新錄用公務員報到地點為報考職位所屬單位稅務局,地址及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三、報到需攜帶證件及資料
(壹)應屆畢業生
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學信網),報到證和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
(二)社會在職人員(含“大學生村官”等五類人員)
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學信網),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及其他證件(例如: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的人員,要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人員,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壹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三支壹扶”計劃項目的人員,要提供各省“三支壹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壹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要提供由***青團中央統壹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其他人員
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及學歷學位認證材料(學信網),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
四、有關要求
(壹)新錄用公務員報到時,需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核,不符合資格條件的,不得報到入職。
(二)報到當日,新錄用公務員完成報到手續即為入職,由單位安排工作,請考生提前做好準備。
(三)應屆畢業生應攜帶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報到當天簽訂就業協議。如在報到前需要簽訂就業協議或者改派報到證等有關事宜的,請與報到單位聯系。
(四)即日起,新錄用公務員可辦理檔案郵寄(檔案接收單位及郵寄地址見附件1)、黨團關系轉移等手續(黨組織關系介紹信開具事宜請與報到單位聯系)。
(五)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需要辦理落戶手續的,應在報到後,按照天津市新錄用公務員辦理戶口遷移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