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構成要素是稅收制度的基本組成部分,對於稅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著重要的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壹、稅種:指不同的稅收類別和名稱,如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等。不同的稅種對應著不同的稅收對象和征收方式,也反映了國家財政政策和經濟發展政策的差異。二、稅率:指稅收的比例或者金額。不同的稅種有不同的稅率,稅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稅收額和納稅人的負擔。稅率通常根據國家財政政策和經濟發展政策確定,壹般情況下通過立法程序予以確定。三、稅基:指納稅對象和計稅標準。不同的稅種有不同的稅基,並且可能存在多種選擇計算稅基的方法。稅基的選取應當符合公平、合理、便於實行的原則。四、征收方式:指稅務部門通過納稅人申報、自行計算或者稅務部門核定等方式進行征收。不同的稅種和稅務對象有不同的征收方式,也可能存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
稅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應該遵循哪些原則?稅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應該遵循公正、透明、簡便、合理、穩定等原則。其中,公正和透明是稅收制度的基本原則,要求稅收制度中稅種和稅率的確定應當同時具備科學性和公眾參與性;簡便和合理要求稅收制度應當設計簡潔、易於操作,並能夠充分體現稅負責任的原則;穩定要求稅收制度應當提供稅收政策的長期穩定和可預見性。
稅制構成要素是稅收制度的基本組成部分,對於稅收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起著重要的作用。稅制構成要素之間相互聯系、相互影響,需要在實踐中進行協調和完善,以實現國家財政政策和經濟發展政策的目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應當按照法定的稅率和應稅項目的銷售額計算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