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現金出納必須做到日清月結,隨時清點庫存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00元,超過部分現金當天下午存入銀行。禁止坐支不得挪用現金和以白條抵庫,財務部領導及有關人員必須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以保證帳實相符。
②出納人員到銀行提取現金,必須同時有兩個人前往辦理。
③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項不得支付現金(如特殊情況,需用現金由雙方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並經財務部同意後,方可支付現金。)。
④現金的支出必須經過審批合格後,出納方可付款。具體的審批程序見第五節。
⑤現金支付範圍:發給職工工資、各種津貼及獎金;出差人員差旅費;零星購置辦公設備(2000元以下);其他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
⑥差旅費的借款,必須由出差人員填寫借款申請單,寫明出差時間、地點、申請金額(按相關差旅費標準金額計算)。按借款審批程序審批,經審批核準簽字後方可借款。出差人員回企業後必須在壹周內報銷清帳,不報銷者由財務人員從工資中扣回。
⑦、其他借款,由借款人填寫申請單,經項目負責人簽字,並由簽字人負責此款的歸還,如不能按期歸還或出現損失,全部責任由簽字人負責。
⑧、壹切現金往來,必須收付有憑證,嚴禁口說為憑。嚴禁代外單位或私人轉帳套現和大額度(1萬元以上)支付往來現金。嚴禁將公款存入私人帳戶,違者按貪汙論處。
除1000元以下零星開支外可采用現金支付外,其余結算均應通過銀行結算。(二)現金日記帳必須用固定壹本帳,嚴禁使用兩本帳或帳外有帳。會計每月終要會同出納員盤點現金庫存壹次,保證鈔帳相符。盤點表應隨同會計報表壹起上報。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1)、項目銀行帳戶必須經雙方負責人同意後方可設立和使用,銀行帳戶僅供本合同項目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出借帳戶供與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嚴禁利用項目帳戶做與本項目無關的收支。
2)、銀行帳戶的帳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泄。該項目原則上只設壹個項目帳戶,確因工作需要開設帳戶的,需報雙方公司負責人同時批準後方可設立(書面批準依據),已經開設的,需向項目財務部補辦備案手續。
3)、項目帳戶必須與雙方公司銀行帳戶嚴格區分(財務專用章、其他專用章等銀行預留印簽),雙方公司不得用各自公司帳戶進行本項目收支。
4)、銀行帳戶印鑒的使用實行印章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壹方保管,另外1枚由另壹方保管,不準1方統壹保管使用。印鑒保管人臨時出差時應委托他人代管。
5)、銀行支票的使用規定:
a、業務部門使用銀行支票時,必須憑付款審批單,經項目負責人及經辦人簽字,寫明用途、金額、日期;
b、會計人員核單後,出納才能簽發銀行支票,同時要求業務經辦人員在銀行支票使用簿上簽字,登記銀行支票號碼、金額、收款人;
c、簽發銀行支票必須按照要求填上日期、大小寫金額、收款人、用途等,不得簽發空白支票、空頭支票。如特殊情況需簽發空白支票,必須在小寫金額欄恰當幣位寫上“¥”。
d、支票用於轉帳的,必須在支票左上角劃兩條斜線;
f、支票開出後,必須在十日內報銷清帳,不得轉借其他用途使用。對於預付貨款,應做好合同管理,根據合同規定報帳時間。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帳的,應到財務部說明原因,限定報帳時間,否則追究業務經辦人的相關責任。
g、支票報銷是必須附發票、收據、入庫單等原始單據,對於分期付貨款的,必須按每次付貨款金額開具發票或收據方可報銷。
e、業務人員收到支票應到財會機構辦理入帳手續,壹般應先確認收到款項後,才發貨或提供勞務。
5)、該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營業收入)、其他收入必須按項目指定帳號進帳。
6)、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轉帳支付等付出款項,壹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在付款憑證後記帳備查。付款審批單應附有合法的付款依據(合同或其他)。
同壹項目(同壹業務)應按合同總額上報審批,不準同壹業務分次報批、支付。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
7)、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
9)、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壹切審批手續不完全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追究財務及相關人員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有關資金使用的審批,如審批人員出差時,由其指定代理人代為審批。批件必須附在有關發票、單據後面入帳備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審批,財務人員必須征求雙方公司總經理(總裁)同意後方可辦理相關業務。
11)、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匯總記帳,也不準以收頂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表逐筆調節平衡。
三、應收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預付帳款明細帳必須根據經核對的工程合同和購銷合同(附出庫單)及匯款(付款憑證)為依據予以記帳,應按照不同的應收帳款或供應單位名稱設置明細。
2)應收款明細帳調減必須要有分管領導書面批準。
3)建立應收款內部管理報告制度。
①財務人員在每月20日前對上月帳中的應收帳款進行清理,並根據工程(購銷)合同及企業應收貨款規定進行應收帳款分析,對拖欠貨款(工程合同超過2個月,購銷合同超過1個月)理出清單不得拖延,並理出潛在壞帳交主管領導,由合同簽訂單位提出解決辦法,經主管領導批準之後執行。
②財務人員在每月10日前(計發工資前)對上月末按公司規定應該歸還借款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清理,對不按規定及時還款的個人扣發當月工資,並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催收;對超期壹個月還未歸還借款的單位,應及時通知項目負責人。
③負責收款的部門或業務經辦人在接到超期應收款通知單後,應及時催收,如不能按期收回,應及時通知項目負責人。並行成書面資料。交由財務部留檔。
④申請付款部門(或應收賬款發生部門)的部門負責人及業務經辦人是清理追收應收帳款的第壹責任人。企業發生因清理追收不力,造成壞帳甚至造成損失的,視情節輕重和損失大小對有關責任人予以經濟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損失巨大的,要追究法律責任並相應承擔經濟責任。
4)對於預付帳款應嚴格管理。
①預付賬款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
②預付賬款必須按合同規定付款,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清算完畢。辦理相關報銷手續。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通清算報銷,財務部應將該款項轉入應收帳款。按應收賬款管理。
③對預付的支付必須按相關合同和完整的審批手續執行,否則,追究業務部門和財務部責任。
四、 發票和收據的使用管理
1、 應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防止丟失、被盜。如因保管不善,遺失發票及收據,造成後果由發票保管人負責。
2、 發票及收據由財務部統壹負責收發及建檔保管建立收據消號制度,財務人員應逐壹消號,及時發現問題並及時糾正。
3、 必須按發票管理規定,正確使用發票。發票和收據不得轉借、轉讓,不得代其他單位開發票。
4、 發票及收據的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摘要必須清楚準確真實不得塗改,如填寫有誤,應另行開具發票及收據,並在誤填的發票或收據(聯次齊全方能作廢)上註明“誤填作廢”。 如收據僅作臨時收款用途,業務完畢後需出具發票的,開具收據時,應在備註欄內註明:發票開具時本收據自動作廢。
5、 發票丟失應立即向主管稅務機關和項目負責人報告,並登報予以公告。
6、 不得填開大頭小尾的發票,不得代開發票。
7、 項目收入必須憑合法的發票或項目收據入帳,凡與本項目成本、費用、資產有關的付出,均應索取合法發票。
五、資金使用審批程序
1、 該項目項目負責人由雙方***同委派,委托權限應成立書面文件,形同合同或協議。
2、 財務報銷必須是合法、有效的發票或收據,白條壹律不予報銷。特殊情況,購買貨物金額較小,不能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或單據,由經辦人在白條上寫出緣由,報項目負責人簽字,方可報銷。
3、 所有發票或收據的報銷,必須業務內容完整,金額計算正確,大小寫相符,字跡清晰可認,簽章齊全,合法、有效,匯總發票或單據還須附有清單。
4、 所有原始單據上業務經辦人必須簽字。
5、 會計人員對壹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責任。
6、 工程款支付
1) 、工程合同應由各部經理***同草擬,所有承包業務必須公開、透明,雙方公司之間應簽定反商業賄賂協議。所有的建築安裝合同必須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現親自確認批準,相關參與人員應與公司簽訂業務承諾書。本項目所有合同只能使用本項目合同專用單。
2) 、工程款報銷單據:建築築工程及安裝、調試設備工程的發票,必須是合法、合規建築安裝工程發票,建築安裝工程發票入賬,還必須附有建築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合同、工程預決算等否則不予報銷或結算。
3) 、工程進度款計劃:由工程部、財務部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具體情況,提出用款計劃,經項目負責人審批並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確認批準,留檔財務室,財務室準備資金。
4) 、工程進度款支付:建築公司提供工程進度表,工程部、預算部(財務部)、統計部***同審核,填寫“工程付款申請單”,經各部門負責人審核,報項目負責人簽署意見,並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審批後,將有關憑據交財務部,由財務負責人根據合同約定,工程進度計劃,視資金情況安排付款。
5) 、根據已獲批準簽訂的合同付款的,應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遲付,也不準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托,也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 差旅費借支款申請單,出差人員填寫,項目負責人審批,雙方財務人員復核,出納付款。
8、 其他暫借款,因工作需要暫借現金,由借款人按規定在“借款單”上填列借款人姓名、所屬部門、借款用途、借款日期及預計報帳日期,經項目負責人確認批準,會計復核後,出納方可付款,借款人應在業務結束後及時報帳。
9、 其他個人或公司借支,均須經過雙方負責人簽字審批後,才能支取款項。
10、 工資單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後才能發放。
11、 辦公物資(包括文具、紙張等文案用品,辦公桌椅、檔案櫃等家俱器具,電話機、傳真機、計算機、打印機等辦公機具設備,電扇、空調等家電設備)的購置應遵從“保證供應、方便工作、節省開支”的原則,由項目部統籌計劃,編制“采購計劃”,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後實施采購,采購人員在實施采購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購物資的品名、規格、質量要求及其他特別要求,要做到貨比三家,保證物美價廉。采購後要由財務部或辦公室驗收確認,並將相關憑證由財務部審核後,報項目負責人審批報銷
12、 通訊費
固定辦公電話費用采取限額制,在規定限額內,實報實銷,超出部分,從部門工資中扣除。
移動電話費采取電話補貼形式在工資中發放,具體標準由項目負責人制定。
13、 車輛維修、使用費
由辦公室根據《公司車輛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審核簽字,由項目負責人簽字報銷,所有罰款壹律不予報銷。私家車費用采取車貼形式在工資中發放。
14、 購買支票、匯票憑證、支付匯費及其他財務費用,由財務部審核報銷。
六、報表及審計
1、 報表內容:現金月報表,現金盤點表,銀行對帳單、資金使用情況表、工程進度統計表、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簡易)。
2、 報表時間:每月20日前
3、 報表使用人:項目負責人、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
4、 報表審核:項目財務部負責人。
5、 除報表使用人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使用報表。
6、 內部審計:本項目必須每年對財務資料進行壹次審計,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由雙方董事長或總經理***同聘請。
貨幣資金控制制度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解釋權屬於公司董事會。
第三十條:本制度呈送董事長核準簽署後實施,修改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