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企業在異地預繳增值稅的申報方法
1、先填寫預繳情況表--《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
填寫《附列資料(四)(稅額抵減情況表)》:需要將建築服務、銷售不動產、出租不動產已預繳的稅款分別填寫在第3行
建築服務預征繳納稅款
、第4行
銷售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
、第5行
出租不動產預征繳納稅款
中;
2、在異地預繳稅款屬於
本期已繳稅額
,申報時可以抵應納稅額
預繳時:目前,大多數電子稅務局都能處理。其他省市企業到達營業地後,如需辦理報檢登記和預付款申報,需以自然人身份登錄電子稅務。通過電子稅務局,他們可以關聯和綁定其他省份的跨區域事件報告。返回與外省管理證書相關的跨省、跨地區事項報告,點擊預付款申報。或者使用電子稅務局的預付款功能。
回來申報,在附表四中填寫預繳的數字,需要抵減的話,主表是分期預繳和附表四,本期抵減。
壹般納稅人外地預繳要繳納多少稅?
1、壹般納稅人跨市(地級)提供建築服務,采用壹般計稅方法的,應當按照取得的價款和非價款費用總額減去分包價款後的余額,按2%的稅率預繳稅款後,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壹般納稅人跨市(地級)提供建築服務,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扣除分包價款後的價款總額和非價款費用余額為銷售額,按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提供建設服務的地點預繳稅款,並向該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3、小規模納稅人跨市(地級)提供建築服務,采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扣除分包價款後的總價和非價格費用余額作為銷售額,按3%的征收率計算應納稅額。納稅人應當按照上述計稅方法在提供建設服務的地點預繳稅款,並向該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