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喬石國管理處位於揚州市江都區白沙路科技大廈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土地所有者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頒發集體土地權屬證書,確認權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統壹登記。
因此,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需要向權利人頒發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為縣級或市級土地管理部門。另外,農村土地屬於集體土地,只有村集體成員才能申請集體土地使用權。只有在鄉政府規劃下,征用集體土地,才能將土地性質由集體土地變更為國有土地,才能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鄉(鎮)國土資源管理所的職能:
2、根據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等專項規劃,協助進行規劃聽證。
3、開展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區劃;協助土地開發整理復墾的準備工作,並監督管理實施。
4.協助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資源調查、土地定級、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地籍檔案管理、土地證發放和土地動態管理工作。
5、負責農村居民點用地和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核和審批的組織、實施、監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