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

江蘇省地方稅收征管保障辦法

第壹章 總則第壹條 為加強地方稅收的征收管理,保障地方稅收收入,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地方經濟和社會的和諧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地方稅收征管保障,是指地方稅務機關以及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根據地方稅收管理的特點和要求,為保障地方稅收及時、足額收繳入庫所采取的監管、協助等措施的總稱。第三條 地方稅收征管保障以稅收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依法治稅、應收盡收為目標,以綜合治理、源頭控管為主要方式。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方稅收征管保障工作的領導,組織、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參與地方稅收征管保障工作,並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

有關部門、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協助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第二章 監督控管第五條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阻撓或者取代地方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第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以及侵犯自身合法權益的稅收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地方稅務機關接到舉報後應當及時調查,依法處理,並對舉報人的情況嚴格保密。

地方稅務機關對被舉報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查實後,應當按照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第七條 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第八條 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嚴格控管稅源,依法加強發票管理,有計劃地推廣應用稅控裝置,凡屬於發票管理範圍的票據,都應當依法納入發票監管範圍,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配合。第九條 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廣泛宣傳稅收法律、法規,無償地為納稅人提供納稅咨詢服務。第十條 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制約和監督管理制度。

地方稅務人員應當秉公執法,忠於職守,清正廉潔,文明服務,依法接受監督;不得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或者故意刁難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第十壹條 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協助地方稅務機關做好地方稅收征管工作:

(壹)財政部門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管理,對國家和省規定的有獎發票、涉稅舉報的獎金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委托代征的手續費,應當按照規定在年度預算中予以安排;

(二)審計部門應當將被審計對象是否依法履行稅收義務作為必審內容;

(三)房產管理、國土資源部門對申請辦理房產、土地權屬變更手續的單位和個人不能提供稅務發票、完稅證明或者稅務機關出具的不征稅證明的,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四)工商部門對申請辦理工商註銷手續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進行審查時,發現其不能提供稅務登記註銷證明的,應當通報地方稅務機關;

(五)公安部門與地方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工作協調機制,打擊稅收違法犯罪行為。

地方稅務機關在查處涉稅違法行為中,發現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六)各單位對取得的付款憑證應當嚴格審核,凡不符合規定的票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第三章 信息傳遞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以政府信息網絡為依托,建立地方稅收征管保障信息交換平臺,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實現涉稅信息的***享。第十三條 地方稅務機關與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信息***享制度。

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將相關信息提供給同級地方稅務機關:

(壹)每月終了後10日內,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供企業、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組織機構代碼賦碼信息;

(二)每月終了後20日內,建設部門提供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發放信息;價格部門提供公益性收費、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調整情況;統計部門提供規模以上工業、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分註冊類型、分行業增加值、總產值、固定資產投資綜合統計資料等信息;

(三)每季度終了後20日內,國土資源部門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信息;房產管理部門提供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發放信息;交通、水利部門提供交通和水利建設項目信息;交通部門提供車輛、船舶營運證發放信息;公安部門提供機動車輛註冊登記信息;科技部門提供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名單、專利技術轉讓信息;知識產權部門提供轉讓專利權的企業、個人名單信息;外經貿部門提供外國企業或者外籍個人轉讓商標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所有權或者使用權信息;

(四)每半年度終了後20日內,民政部門提供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變更、註銷信息;教育部門提供新成立的各類辦學機構的審批信息;衛生部門提供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變更登記、註銷以及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核定信息;

(五)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於批準後20日內提供兼並、劃轉、轉讓、改組改制信息;

(六)信息產業部門於每批次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認定結束後20日內提供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認定名單,年審後20日內提供軟件企業年審信息;

(七)建設部門於工程承攬、中標合同簽定後20日內提供工程招標項目資料、項目合同備案信息;

(八)文化、體育部門於大型營業性演出、商業性體育比賽或者其他重要文化體育活動前及時提供活動的相關信息;

(九)工商部門定期提供工商經營戶開業、變更、註銷登記等信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於每月當地規定的時間,提供有關單位社會保險費的征繳計劃。

第二款規定的提供信息的具體方式、格式要求等,由地方稅務機關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

地方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提供涉稅信息,提供信息的範圍、具體方式、格式要求等,由有關部門與地方稅務機關協商確定。

  • 上一篇:如何更快查駕照違章
  • 下一篇:節日廉潔短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