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類職位公***科目總分11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50分;
B類職位公***科目總分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50分,其中公安機關B類職位公安專業科目45分;
C類職位公***科目總分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50分,其中定向招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職位(職位代碼98)公***科目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40分;
特殊專技職位(職位代碼50-59)公***科目總分A類100分、B類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單科40分、專業筆試科目45分。
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與擬錄用人數3∶1的比例,確定各職位參加面試(專業能力測試)人選。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考試成績分別占50%比例合成。公安機關人民警察B類職位報考者筆試成績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公安專業科目成績分別占40%、30%、30%比例合成。
面試前,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的名單等信息在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60分,報考者面試成績必須在60分(含)以上,方可進入下壹個考錄程序。
在面試階段需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的職位,專業能力測試設置情況及相關事項在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門戶網站公布。
以上是江蘇省公務員考試及格分數線是多少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