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餐飲業的關鍵稅種為營業稅,其稅率為5%。根據2021年公布的《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方案》和多名業內人士的預計,餐飲行業納入營改增範圍後,通常納稅人稅率或將調整為6%,而小規模納稅人可能適用的綜合征收率為3%。
實際上,多數餐廳全部要歸到小規模納稅人行列,營改增後,這些餐廳的綜合征收率可能會降到3%。而且,餐飲業中不少全部是個體工商戶,而營業稅和增值稅全部有起征點,月銷售收入不超出3萬元的餐廳,過去免征增值稅,未來還會繼續免征增值稅。
而對於通常納稅人來說,假如稅率由5%調整為6%,是否意味著稅負增加。理論上來說,營業稅是步驟稅,只要營業了不論是賺是賠全部得繳稅。而增值稅是基於商品或服務的增值部分征稅,部分固定資產購入成本等是能夠抵扣的,因此實際稅負應該是降低的。
今年3月5日,作了政府工作匯報,其中提到營改增。政策原文:全方面實施“營改增”,從5月1日起,將試點範圍擴大到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並將全部企業新增不動產所含增值稅納入抵扣範圍,確保全部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其中,餐飲業就歸於生活服務業。
那麽,“營改增”到底會多大程度降低稅負。比如,對於壹個小規模納稅人來說,綜合征收率從5%降到3%,相比目前稅負,“營改增”後其稅負壹定會降低。而通常納稅人6%的增值稅稅率即使比以前5%的營業稅稅率有所提升,但因為能夠采取進項稅抵扣,稅負改變就不太確定了,關鍵在於“成本”能減去多少。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只有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才可以適用上述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其中包括餐飲企業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金額有限制,額度內免稅,超額度正常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