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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和車船稅每年都必須交嗎

交強險和車船稅是每年都要交的,其中交強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車主在交強險到期以前需要及時續保,如果沒有續保導致交強險脫保並繼續上路,那麽壹旦被交警查到,將按照保費的2倍進行罰款。

車船稅則是我國依法辦理登記的車輛,依照規定的年稅費用和計稅的方式對車主收取的費用。車船稅申報期限是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車主需要在每壹年年底的12月31日前繳納車船稅。

如果未及時繳納車船稅,導致車船稅斷交,那麽車主需要把斷交期間的稅費以及滯納金補上。滯納金=年應納稅額×0.05%×斷交天數。

值得壹提的是,交強險跟車船稅可以壹起繳納,車主只需要在繳納交強險時,讓保險機構代收繳納車船稅就可以了。當然車船稅也可以和交強險分開繳納,但需要註意的是,車船稅必須要繳在交強險之前,如果沒有繳車船稅,那麽就不能繳納交強險。

具體標準以及相關規定:

(1)關於車船稅減免規定為支持公***交通事業發展,對城市和農村公***交通車船暫免征收車船稅。為支持新農村建設,減輕農民負擔,對農村居民擁有並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暫免征收車船稅。

(2)關於申報納稅期限規定對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稅車輛,由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收取保險費時依法代收車船稅。機動車車船稅扣繳義務人代收的車船稅稅款及滯納金應於每月終了後15日內解繳,並向主管地稅機關報送納稅申報表。不需要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應稅車輛和船舶,納稅人應在年度終了後15日內,向納稅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自行申報繳納上壹年度應繳的車船稅。

(3)關於部門協作規定稅務機關可以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車船檢驗機構的辦公場所集中辦理車船稅征收事宜,相關部門應提供工作便利。各級車船登記管理部門、船舶檢驗機構和車船稅扣繳義務人的行業主管部門,應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提供車船登記、年檢、保險等有關信息,協助稅務機關加強車船稅的征收管理。

綜上所述,交強險和車船稅這兩者都是為汽車擁有者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時小編提醒大家由於各地交強險和車船稅繳費標準是不同,所以要註意當地的繳費時間,如果沒有按時交的話,過期是需要要交滯納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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