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範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2、工資範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3、工資範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4、工資範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5、工資範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6、手衡滲工資範圍在攔祥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7、工資範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8、工資範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
《中華人民***和畢脊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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