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的主體
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滴灌帶和滴灌管的增值稅納稅人。
優惠內容
自2007年7月1日起,納稅人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的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免征增值稅。
享受條件
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是指農業節水滴灌系統專用的,在制造過程中加工有孔口或其他流出裝置,能以滴狀或連續流狀排水的軟管和水管產品。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按國家相關質量技術標準要求生產,由PVC管(主管)、pe管(輔管)、承插配件、過濾器等部件組成滴灌系統。
政策基礎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免征滴灌帶和滴灌管產品增值稅的通知》(財稅〔2007〕83號)第壹條。
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項目收入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享受的主體
從事合格節能節水項目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項目的收入,第壹年至第三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享受條件
符合條件的節能節水項目,包括節能減排技術改造、海水淡化等。項目具體條件和範圍按照《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執行。
從事的企業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試行)》(財稅[2009]166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垃圾填埋沼氣發電環保、 《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財稅[2016]131號)規定範圍內的節能節水項目,可繼續享受2021+02+31之前的優惠期。 從事屬於《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規定範圍的節能節水項目的企業,在2020年2月1日前取得第壹筆生產經營收入的,可在剩余期限內享受優惠政策,直至期滿。
政策基礎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三)項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八條
3.《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公布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財稅[2009]166號)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將垃圾填埋沼氣發電納入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的通知》(16號[財稅]+031)。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關於公布環保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和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21版)的公告》第壹條、第二條。
購買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的投資,按照壹定比例享受企業所得稅抵免。
享受的主體
購買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的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購買並實際使用《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中規定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的,專用設備投資額的65,438+00%可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扣;當年抵免不足的,可以在以後5個納稅年度結轉。
享受條件
自行實際購置並投入使用的專用設備為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企業在五年內轉讓或出租上述專用設備的,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並補繳已抵扣的企業所得稅。
政策基礎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四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壹百條
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節能節水環保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版)的通知》(財稅[2017]7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