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率為15%單壹征收率,受聘職工之計稅基礎(taxbase)為個人grosssalary再加上顧主向其給付之社會保險費(SocoalSecurity)及健保險費用(HealthInsurance),又稱為super-grosstaxbase,因而,有效稅率事實上超出15%。全部瑞典繳稅住戶(Czechtaxresidents)之全世界所得的對捷克政府都是有納稅時間,非瑞典繳稅住戶(Czechtaxnon-residents)只對瑞典由來之收益對捷克政府都是有納稅時間。
不視作稅收居民的實體線依據瑞典的法律,壹些法律法規分配例如合夥企業或壹般合夥制企業(即稅款結晶狀)不視作稅收居民。普通合夥人和公司法人企業所得稅
普通合夥人企業所得稅在捷地區永居和壹年內工作時間超過183天的居民均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非居民交納在捷地區收益部分的企業所得稅。2008年1月1日起,捷個稅征收率統壹為工資收入的15%,2009年1月1日降至工資收入的12.5%。可是,個人所得稅計稅基礎擴張,在毛薪水的前提下增強了社保和醫療保險額度,即個人所得稅稅基=毛薪水+社保和醫療保險額度。
公司法人企業所得稅公司法人企業所得稅適用公司法人實體。2008年1月1日起,公司法人所得稅率為21%,2009年1月1日將下降到20%,2010年再下降到19%。基金投資、風險投資機構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所得稅率為5%。
瑞典應用類似納稅識別號(TIN)的“本人標識碼”(PersonalNumber)鑒別其經營者,該號載於官方網頒發的身份證明文件上。
本人標識碼有兩類針對生於1954年1月1日以前的本人,其個人標識碼由9位數字組成,此後出生的個人標識碼均是10個數。實例編碼規則註解999999/9999位數據此處的“/”標記在鍵入計算機時不用鍵入999999/999910位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