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從事出租汽車經營的企業向縣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開業申請。經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初審,報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後,由出租汽車企業申請人到市運管處申領《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二)領取《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後,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後,方可營業。
二、出租汽車行業審驗程序:
全市出租汽車行業年度審驗工作分為出租汽車年度審驗和出租汽車企業年度審驗。
(壹)出租汽車年度審驗工作:
1、各出租汽車經營者必須在道路運輸證審驗有效期內完成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
2、各出租汽車企業填寫《漢中市出租汽車審驗申請表》後,由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車輛進行現場初審。
3、出租汽車在初審合格並通過車輛技術狀況檢測後,憑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行駛證》、《二級維護合格證》、《計價器合格證》、駕駛員《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出租汽車技術狀況檢測報告、保險單、出租汽車明細表及填寫規範的《漢中市出租汽車審驗申請表》參加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
4、經年度審驗合格的出租汽車在其《道路運輸證》上加蓋年度審驗合格章,有效期為壹年。對年度審驗不合格的車輛,應現場整改,整改後再接受審驗;因車輛修理裝飾,無法現場整改的,可適當延長整改時間,但應在《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有效期內完成。經過整改仍不合格的出租汽車,中止營運。
5、對不按期參加年度審驗的出租汽車經營者,按照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6、出租汽車《道路運輸證》年度審驗情況作為出租汽車企業年度審驗和服務質量考評的條件。
7、出租汽車有違章記錄未接受調查處理的,不予年度審驗。
(二)出租汽車企業年度審驗工作:
1、在全市出租汽車年度審驗工作結束後,對出租汽車企業進行年度審驗工作。
2、各出租汽車企業必須在審驗有效期內完成《經營許可證》年度審驗。
3、各出租汽車企業按年度審驗要求,填寫《漢中市出租汽車企業審驗申請表》並做好準備工作,提交以下材料:
出租汽車企業基本情況:
(1)《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國稅和地稅)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辦公場地相關證明復印件(自有房產:《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租賃房產:《租賃合同》)。
(2)企業管理、出租汽車管理、駕駛員管理制度及辦法;企業技術、管理人員名冊資料。
出租汽車的管理情況:
車輛明細表、車輛審驗表、車輛保險合同、安全生產管理責任書、車輛駕駛員定期培訓檔案。
三、出租汽車駕駛員誠信考核辦法:
出租汽車駕駛員的誠信考核,由各出租汽車企業統壹在所在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領取《駕駛員誠信考核表》逐項填寫後,統壹加蓋駕駛員誠信考核章。
四、出租汽車駕駛員服務監督牌的辦理:
出租汽車駕駛員經培訓考核合格後,帶兩張壹寸照片,《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復印件各壹張,到所屬的出租汽車企業領取服務監督牌申請表,由所屬出租汽車企業初審合格後,到市運管處辦理服務監督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