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註冊稅務師(每年12月註冊)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均可申請參加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
(壹)參加所有科目考試的報名條件:
1,非經濟法律類院校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八年。
2.經濟類、法律類院校或非經濟類、法律類院校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六年。
3.取得經濟學、法學雙學士學位或者非經濟學、法學類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經濟學、法學工作滿四年。
4.經濟法學類第二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非經濟法學類碩士畢業後,從事經濟法學工作滿兩年。
5.取得經濟法學碩士學位後,從事經濟法律工作滿壹年。
6.獲得經濟學和法學博士學位。
7、在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已經從事經濟、會計、統計、審計和法律中級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參加全國統壹考試,並取得經濟、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稅務代理業務滿壹年。
2.註冊資產評估師(每年4月至5月)
凡遵守法律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參加註冊資產評估師資格考試:
(壹)取得經濟工程類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累計工作滿1年。
(二)取得經濟類、工程類大學專科學歷,工作滿5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工作滿3年。
(3)取得經濟學或工學學士學位,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資產評估工作滿1年。
(四)獲得經濟學和工程學博士學位。
(五)非經濟、工程類專業畢業,其在資產評估領域相應工作年限延長2年。
(六)不具備上述資格,但通過國家統壹組織的經濟、會計、審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並從事資產評估相關工作滿五年。
3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每年10月中下旬報名)
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
2.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獲得博士學位。
(3)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初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者,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4)報名條件中規定的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的總年限,截止時間為考試報名當年年底前。
4.經濟學家(每年4月至5月)
(1)凡遵紀守法、高中畢業以上的中國公民,均可報名參加經濟類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2)凡中國公民,遵紀守法,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報名參加經濟類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十年,取得經濟類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底前通過國考)
6月6日前取得經濟師資格或按照國家統壹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1993)。
大學畢業,從事專業工作6年。
大學畢業,從事專業工作4年。
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者研究生班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取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1年。
獲得博士學位。
經評審的從事經濟工作的在職人員,從事非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可與具有相應經濟專業職務的人員壹樣,按照上述1款的規定,報名參加經濟類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大學期間:
1.銀行實務(分兩次,詳見通知)
符合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1,年齡18;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高中以上學歷。
2.證券從業資格(年度註冊,詳見證券業協會通知)
(壹)報名截止時間18周歲;
(二)具有國家承認的相當於高中以上學歷的畢業證書;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會計實務(各地報名時間不同)
應屆畢業生可免考《會計基礎》和《會計電算化》科目。
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每年10月中下旬報名)
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還必須具有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5.註冊會計師(每年4月註冊)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會計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
6.ACCA(二月、三月/八月、九月報名)
A.具有教育部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即可報名成為ACCA的正式學生。
B.教育部承認的高等院校的學生,在第壹學年順利通過全部課程考試,即可報名成為ACCA正式學生。
C.不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年齡在21以上的申請人,可通過走MSER路線申請入會。這種方式允許學生作為ACCA的校外進修生學習,只要在前兩年的四門考試中通過1.1和1.2,就可以繼續以正式學生的身份參加其他課程考試。
7.國際註冊內部審計師(每年6月或7月沒有)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可報名參加考試: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中級和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3.持有註冊會計師證書;
4.本科院校審計、會計及相關專業四年級學生(含報名期間為三年級,考試期間升入四年級的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