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2021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規定,經筆試、專業科目考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現將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擬錄用人員3人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具體名單點擊查看 )
公示期間,社會公眾對擬錄用人員有異議的,可以通過電話、信件、傳真等方式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反映。舉報要有事實依據和證據材料,以方便核查,並留下聯系方式。
來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洪山路3號省政府研究室人事處,郵政編碼:430071
聯系電話(傳真):027-87235427
公示
各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級有關部門歸口上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由省考錄辦統壹在省政府門戶網和省公務員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錄用
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制發《錄用通知書》。考生壹經錄用,必須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並報到上班。報到時,新錄用公務員的身份證、準考證、錄用通知書所載照片必須和本人壹致。新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籍遷移、檔案轉接等有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
本次新錄用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5年服務期限內,不得調入上級機關或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另外,職位表中有具體服務期限和處所規定的按其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