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捐贈進口疫情防控物資海關先放行後補辦手續,專窗、專崗、專人負責指引海內外捐贈人與慈善機構辦理捐贈業務、全國通關壹體化申報、對接口岸海關等便捷辦事方式,方便企業辦理捐贈報關手續。對用於疫情防控和治療的捐贈物資辦理進口報關的,海關先放行貨物、後補辦減免稅手續。建立捐贈、受贈單位,報關單位及壹線口岸海關單位專項、專線聯系渠道,及時協調解決問題,實現進口防疫物資“零延時”驗放。據了解,目前雲浮海關已協助全市有關單位進口各類口罩22.9萬個,及其他防疫物資多批次,其中新興縣有關單位進口口罩超10萬個。新興企業如需進口相關防疫物資用於員工防護的,均可獲得快速辦理。
延長所有稅單繳款期限,免征滯納金,按照廣東省復工日期,對稅單繳款期限為2月10日前的,全部延長繳款期限至復工之日後15天內;對1月申報的匯總征稅報關單,繳款期限統壹延長到2月24日。對繳款期限在企業復工日前的稅單產生的滯納金壹律免予征收。對於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如超過繳款期限3個月內可補繳稅款的,依企業申請、經海關審核批準後免征滯納金。企業如有符合條件的進口原材料,均可獲得相應減免。
此外,雲浮海關還支持企業根據自身需求選擇“兩步申報”“提前申報”“擔保放行”等通關模式,大力推進“兩段準入”“兩輪驅動”改革,縮減申報準備、轉關辦理和海關通關時間;進壹步推廣匯總征稅、關稅保證保險等聯網擔保方式和稅款電子支付;推廣“互聯網+海關”“單壹窗口”等網辦途徑,方便企業線上辦理行政審批、檢疫審批等手續,逐步實現海關業務“零見面”辦理模式;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培塑出口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加強口岸疫情防控法治宣傳和法律服務,開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專項法治宣傳行動,引導企業增強法治意識,依法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目前,雲浮海關已指定專崗專人,設立24小時咨詢電話,隨時接受企業咨詢,協調幫助企業物資順利通關、辦理相關手續,實實在在將這些措施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