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妳的這個提問,妳說的這樣情況屬於工廠拖欠工資克扣工資的事,妳應該向當地政府有關部門投訴,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幫助妳解決這拖欠工資的事,現在國家政府嚴格打擊拖欠工資克扣工資的事,會幫助妳拿回屬於妳的工資勞動報酬和各項合法權益
現在各地用人單位發生拖欠工資的事是比較多的,勞動者應該註意預先做壹些相應的準備辦法,提防被用人單位拖欠工資而遭受損失
國法、天理、人情,都不允許拖欠工資,勞動者是否能夠準時足額拿到自己的勞動報酬工資,是最讓人不放心的事,國家政府的法律明確規定“拖欠工資的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
拖欠員工工資的事,按照國家政府的法律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已經存在有勞動關系的,應該由用人單位給妳發工資,必須按約定日期,足額發給妳工資,否則就是用人單位違約,違約屬於違法行為。
國家法律規定:超過約定日期30天(壹個月)的屬於拖欠工資。
現在國家政府已經有法律規定,如果有拖欠工資克扣工資的,勞動者應該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告發舉報,通過法律途徑拿回屬於自己的工資,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公司、企業、私人老板,各種單位,等等)拖欠工資的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以違法方式對待勞動者的,勞動者有權辭職,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告發舉報
按照現在國家政府的法律規定:企業拖欠工資的,如果勞動者向政府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拖欠工資賠償金”,政府有關部門(勞動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電話12333、勞動監察大隊、法院)應該依法判處企業(或者老板)按照拖欠工資的數目的百分之二十五(25%)的款額的賠償金,賠付給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這是付給被拖欠工資100%(百分之壹百)之外的,也就是總***應該付給勞動者125%(百分之壹百,加上百分之二十五)款額。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者應該要有與用人單位(各種的大小企業、公司、單位、私人老板,各種單位,等等)存在勞動關系(打工、付出勞動力)的事實證據,這些都可以:協議合同、欠條、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曾經填過的各種表格、之前曾經領取工資的憑證、領取物品的憑證、上崗證、出入證、胸章、胸牌、臂章、單位發的工作服工作帽、單位發的勞保用品、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上短信上電腦上涉及雙方發給工資數目與拖欠工資及索要工資的各種信息、介紹人、中介人、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勞動者平時應該註意保留多個這樣的事實證據,以防萬壹,以備萬壹。有備無患
用人單位假如說已經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那麽,用人單位應該必須提供其單位已經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的事實的憑據,這些憑據裏必須有經過勞動者本人簽字(用人單位發放現金工資的表格上應該有勞動者本人的簽字,或者在付給現金工資之時簽字收到現金工資的簽收字條上必須有勞動者本人簽字,這些都是憑據,都可以加上手印)。如果用人單位通過銀行卡付給勞動者足額工資的,應該有銀行打印的用人單位已經支付工資到勞動者本人銀行卡的流水帳單(這是憑據)。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提供這些已經付給勞動者工資的憑據,這就證明用人單位事實上沒發足額工資給勞動者本人。
勞動者應該向當地政府的有關管理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12333、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12345投訴熱線電話)投訴告發舉報,要求政府有關部門幫助解決這個拖欠工資的事,同時打電話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這是政府提供免費律師幫助勞動者各種問題的電話號碼,可以通過這個電話要求政府提供的免費律師幫助妳們在法律方面得到援助,也可以和免費律師商量辦法,以便順利維護妳們勞動者的各項合法權益與五險壹金和工資收入及賠償金。
有欠條的,可以直接到法院提出起訴,要求法院判決用人單位老板支付欠條裏的工資數額給勞動者。
國家政府現在有法律明確規定“拖欠工資的克扣工資的屬於違法犯罪,拖欠克扣壹個人的工資超過五千元的屬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超過三萬元或者超過十個人的屬於嚴重違法犯罪,嚴重的要判刑關進牢獄。”、“用人單位應簽訂勞動協議合同,並且給每壹位勞動者(工人、農民工、員工、民工、職工,等等)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壹金)”,“用人單位應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勞動者本人,嚴禁發放給“包工頭”或其他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用人單位應該可委托銀行發放勞動者工資。”
企業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給勞動者繳足社保費並且按時足額發給工資,否則,政府執法部門會依法嚴格處罰違法的企業。私人老板同樣必須按照國家政府的法律發給各項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用具和辦理社會保險費“五險壹金”並且按時付給工資,如果違反有關工資和社會保險的法律規定及勞動報酬與勞動保護的法律規定,政府同樣會嚴格依法懲處違法的私人老板。
1、根據《社會保險法》和《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農民工、職工、員工,民工、工人、所有的打工者)繳足“五險壹金”,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合同時,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等都屬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
2、《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第四款規定,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中,也就是說,企業在試用期間也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保。
3、據《社會保險法》和《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為勞動者參加社會保險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系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該項義務不能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通過約定變更或者放棄。
第壹步應該爭取協商解決,可以直接找用人單位(企業、公司、等等,各種各樣的大大小小的用人單位)的法人代表、實際投資人、老板、財務部門、財務經理。能協商解決最好,協商不合,就向當地的政府有關部門投訴告發舉報,(12345投訴熱線電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電話號12333、勞動監察大隊、12348法律援助熱線電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勞動局裏的勞動仲裁科、工商管理局、財政稅務局、建設局、法院、監察局、都可以),會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幫助的
記住:壹定要有存在勞動關系的事實證據,這些都可以:協議合同、欠條、有關拖欠工資和索要工資的錄音、視頻錄像,上班打工的打卡記錄,上班勞動工作的視頻錄像,曾經填過的各種表格、之前曾經領取工資的憑證、領取物品的憑證、上崗證、出入證、胸章、胸牌、臂章、單位發的工作服工作帽、單位發的勞保用品、各種各樣的文字材料資料,微信上短信上電腦上涉及雙方發給工資數目與拖欠工資及索要工資的各種信息、介紹人、中介人、知情人、證明人,等等,都可作為事實證據。勞動者平時應該註意保留多個這樣的事實證據,以防萬壹·,以備萬壹。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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