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發展與稅收的良性互動關系,是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又反作用於經濟,二者之間存在互相依存互相影響互相促進的辨證關系。但這種關系並不是在什麽條件、什麽社會經濟制度和什麽經濟運行模式之下都自動生效,只有在壹定的社會經濟制度之下,特別是在壹定的經濟運行模式之下,才可以使二者具有良性互動關系。
計劃經濟時代,經濟發展與稅收的良性互動關系只不過是壹種理論上的說明,並不具有實際意義。在實踐中不可能充分體現二者的良性互動關系。稅收有兩種基本職能,壹個是財政收入職能,另壹個是宏觀經濟調控職能。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財政收入的模式是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加稅收,以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為主體,以稅收為補充。從新中國成立以來到改革開放以前,國有企業上繳利潤占60%左右,稅收只占30-40%。稅收對經濟的關系得不到充分體現,經濟發展主要不是靠稅收調節,而是靠計劃調節,如果汁劃發生重大失誤,經濟發展就要遭遇嚴重的困難和障礙。稅收收得再好、設計再好,對經濟的影響不是決定性的,甚至在許多情況下,它是壹種從屬的關系。財政只是擺設,為了保證計劃的實施完成。而進行跟進式的財力保障。大躍進時有句荒謬的話:“經濟需要多少,國家財政就拿多少,什麽時候要什麽時候給。”好象國家財政是壹個隨時可以為經濟發展提供任何財力保障的東西。因此,在計劃經濟條件下,經濟與稅收的良性互動關系體現不出來。
只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隨著財政收入模式的轉變和稅收在宏觀經濟調控中地位的不斷提高,經濟發展與稅收間的良性互動關系才為人們所認識才受到舉國上下的充分關註。黨的十四大確定了市場經濟的改革目標,財稅體制改革才基本走上正軌。在此之前也進行了稅收體制和稅收制度的改革,主要表現在1983年實施的利改稅以及1984年實施的第二步利改稅。隨著計劃經濟烙印的消退和計劃對國民經濟影響的逐步減弱,市場機制、市場調節的作用在增強,但隨之而來的,是市場調節的無序性、自發性、盲目性等市場缺陷、市場弊端逐步暴露出來,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加強國家的宏觀經濟調控,用宏觀經濟調控糾正市場固有的缺陷和弊端,使市場機制作用的發揮更加充分完善、正確。實踐證明,只有宏觀經濟調控加市場經濟的作用。才能保證市場經濟的有序運行,既充分發揮市場經濟的有利方面,又克服其固有弊端。資本主義壹百多年的歷史已充分證明,市場經濟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手段,再加上國家宏觀經濟調控,資源配置方式才是有效的。市場經濟越成熟、市場機制作用發揮得越充分,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作用也越重要、越明顯。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的雙重職能必然為人們所認識,因為稅收是宏觀經濟調控的最重要手段,在市場經濟下,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是兩大支柱性的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產業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是派生性的宏觀調控政策。在財政政策中,稅收政策是核心的組成部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健全,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作用得以顯現,其中稅收作為財政政策的核心,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是建國50年來最突出的,稅收的雙重職能以及經濟發展與稅收的良性互動關系得到充分體現。
(壹)經濟發展與稅制的關系
稅制的確定要遵循若幹原則,如公平與效率原則,稅收既要照顧到社會的公平、公正,為不同的經濟主體創造公平的市場環境,同時,又必須有利於促進效率的提高;激勵與約束的原則,稅制要體現經濟發展的方向和客觀要求,要有利於建立促進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稅收不能妨礙經濟的發展和增長,對不利於經濟發展的行為要加以約束和抑制;促進社會進步和社會公正的原則。如果體現了這些原則,稅制就是比較好的,如果違背了這些原則,稅制就不好,必須加以是廢除。我國的現實情況充分證明了這壹點。
1983年以前,我國財政收入的模式是利潤加稅收,以國有企業上繳的利潤為主,稅收在財政收入中占的比重在40%左右,這種模式對經濟發展極為不利,主要表現在企業缺乏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內在動力和外在壓力。因為企業的利潤指標是由政府下達的,企業的壹切生產經營活動都圍繞著國家下達的產量指標和利潤指標,如果超額完成了利潤,也要原封不動地上繳給國家,它自己不是獨立的利益主體,利潤的多少和它自身的物質利益沒有必然的關系。這種模式對經濟發展極為不利。不利於經濟活力的增強,起不到促進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作用。基於這種情況,中央在1983年作出利改稅的決定,把原來國有企業上繳利潤改為交稅,這是第壹步利改稅。之所以叫第壹步利改稅是因為改得還不徹底,是過渡性的。1983年實行利改稅時還保持了國有企業利潤與稅收並存的形式。國有企業先交55%的企業所得稅,剩余的利潤再和政府簽定上級96比例,剩下的留給企業。1984年實行第二步利改稅,改變稅利並存的格局,實行完全的以稅代利,國有企業只要上繳企業所得稅,不再上繳利潤。但當時的價格很不合理,行業企業問的利潤懸殊很大,以農產品為原料的企業,因為原料價格便宜,利潤很多,而以工業原料為生產要素的企業,成本較高、利潤較少,為了調節企業之間利潤的過於懸殊問題,國家征收所得稅後,還根據企業利潤的高低征收利潤調節稅。
這兩步利改稅在我國歷史上起了重要作用。第壹,規範統壹了國家與企業間的分配關系。企業交稅後有自主支配的權利,調動了企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積極性,有利於企業經濟的發展和增長。第二,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穩定增長。過去上繳利潤,財政收入沒有穩定的來源,被動很大,利改稅後稅率是固定的,國家收入有了穩定的財源,有利於財政收入的持續、穩定增長。第三,企業的留利大幅度增長,使企業的投資能力、經營能力有很大提高。促進了企業微觀經濟的發展,也有利於宏觀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稅收與經濟的良性互動關系得以體現。
利改稅盡管有作用,但由於當時實行了企業以承包經營為主地方以財政承包為主的形式,利改稅的成效受到很大局限。因為當時企業的主要經營方式是承包,承包經營的結果,既包了利潤,又包了稅收,有的地方承包時,將利和稅壹起寫進承包合同,這樣使稅收應有的調節作用、財政收入的保障作用部分地喪失。承包制不能使稅收隨經濟發展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而增長。稅收與經濟間的良性互動關系沒有了。企業承包和地方財政包幹,還助長了其他許多不利於經濟發展的弊端,如市場分割、劃地為牢。由於各地財政承包,地區經濟發展越快,財政收入越多,除了上繳承包的外,地區留下的也越多,地區利益越大。為此,各地競相搞盲目建設、重復建設和盲目引進。當
時若幹個“大戰。同時進行,如棉花大戰,產棉地區為了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利用當地的原料獲得更多好處,紛紛建立自己的棉紡工業,導致棉花大戰不斷升級。此外還有蠶繭大戰、煙草大戰、小化肥大戰、農資大戰等。盲目建設、重復建設造成了資源的極大浪費,各地經濟結構趨同,低水平重復越來越嚴重,造成經濟結構扭曲,調整困難,生產力布局極不合理。統壹的、公平競爭的大市場根本無法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市場體系根本建立不起來,這些弊端嚴重地影響了國民經濟的有效發展,使市場經濟的秩序大為混亂,假冒偽劣因此產生,某些地方政府成了制造假冒偽劣的保護傘。這從另壹個側面證明了包括稅制在內的經濟制度與經濟發展存在著緊密的良性互動關系。搞得好是良性互動,搞不好是惡性互動。
1994年稅制改革是又壹個重要的例證。1994年在我國經濟改革歷史上具有轉折意義,財政體制實行了分稅制這廣重大的制度創新。分稅制是市場經濟各國通常采用的與市場經濟特點和要求相適應的財政體制。我國於1994年實行分稅制改革,目的在於規範中央與各級地方政府之間的分配關系,體現事權尉權和稅權三權之間的辯證統壹?簡而言之,分稅制就是確定各級政府的事權,根據事權確定應給予它多少財權來滿足其覆行職能的需要,並根據財權劃分稅種、決定稅權。與分稅制改革同時進行的是工商稅制改革,工商稅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統壹稅法、公平稅負、簡化稅制、保障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增強稅收的宏觀調控能力”。這些目的已基本達到,我國初步建立起了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適應的稅制體系,稅制改革成效明顯。1994年稅制改革後稅收收入的增長極為迅速,“九五”期間稅收總規模達到47000億元,比“壹五”到“八五”的總額還多出2700億元,“九五”期間年均增加稅收1300億元,稅收收入年均增長速度達到15%,這是歷史上沒有的。與此同時,稅收宏觀經濟調控功能得到極大增強,。1994年稅制簡化,使得稅制結構更加科學合理,94年稅制改革後稅種由原來的32個陣為58個主要稅種,稅制大大簡化,稅種的覆蓋面擴大,稅收的經濟調節作用大為增強。特別是1998年以來實行的積極財政政策,在稅收手段的運用方面取得了極大成功,這得益於1994年稅制改革奠定的基礎。總之,94年稅制改革取得很大成功,稅收的雙重作用得到了充分體明扼要現和明顯加強。
但1994年工商稅制改革也有許多不完善之處,對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帶來消極影響。如按企業的行政隸屬關系來劃分稅收歸屬,不利於建立統壹、公平、開放的市場體系,更不利於企業的改組、改造和聯合,不利於資本的自由流動,對經濟發展的積極作用大大減弱;增值稅壹方面起了重要的是經濟調節作用財政收入保障作用,但由於增值稅設計方面的某些不完善,對經濟特別是科技進步帶來消極作用;個人所得稅稅基、稅率、起征點的確定,也存在問題,對於促進投資、消費。勞動力素質的提高都有消極影響;企業所得稅特別是內外資企業所得稅不統壹,至今依然是很大的問題,名義稅率盡管統壹了,但由於存在種種優惠措施,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實際上不統壹,這不利於為各類市場主體、法律實體建立壹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不利於公平稅負,也不利於增強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的競爭能力;資源稅在範圍稅收分配和課征對象確定等方面存在許多有待改進之處,壹方面要有利於充分有效地利用有限的資源,同時又要有利於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利於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由此可見,1994年稅制改革既有促進經濟發展的因素,又有不利於國民經濟有效發展的方面。
(二)經濟發展與稅收政策的關系
經濟政策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主要指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這是宏觀經濟調控的兩大支柱政策,其中財政政策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特別是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不斷加強的情況下:貨幣政策的內容受到種種限制。如歐盟15個國家已經實現貨幣壹體化,再過幾年各國自己的貨幣將不存在,各國的貨幣政策由歐盟的貨幣執行委員會來統壹制定。各國政府唯壹能自主使用的宏觀經濟調控手段只有財政政策。在財政政策中稅收是重要的內容和核心的手段,無論是投資、消費還是出口,即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這三大動力都與財政政策和稅收政策有關。投資與稅種的設置稅率的高低、優惠政策的多少、優惠的方向關系非常密切。消費也是這樣,如營業稅、消費稅與消費品價格直接相關,所得稅,無論是企業所得稅還是個人所得稅,都和企業個人的生產消費、生活消費能力有密切關系。出口更是與出口退稅稅收、 政策的制定和調整有密切關系11998年以來為了刺激出口,我國曾3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到去年出口退稅額已達到811億元,今年這個數字還要增加。出口退稅政策對增加出口有直接關系。
從對經濟景氣的調節看,財政政策中的稅收政策也是至關重要的,它不僅與經濟發展,而且與人民群眾物質文化生活和社會進步關系非常密切。比如,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就與我國宏觀經濟的發展、國家鼓勵方向的體現以及區域經濟的發展關系密切,與科技進步的關系更為重要。改革開放以來,為了促進東部經濟特區和沿海地區的發展,我們實行了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當時是為了貫徹讓壹部分地區、壹部分人先富起來的方針,對沿海和經濟特區實行了以區域傾斜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這個政策已經取得了極為明顯的成效,當然對中西部地區的開發、對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也有諸多的不利影響,特別是對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消極影響越來越明顯。可見,稅收優惠對於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有重要作用。
稅收在促進科技進步方面作用明顯,世界各國促進科技進步的政策都集中在稅收政策上,采用了加速折舊投資抵免和稅收的定向優惠等政策。加速折舊就是對固定資產更新周期比較快、技術變化比較大的行業和部門,允許它們在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還沒有終止以前提前報廢,允許它們加速新舊。加速折舊是國家利用減小所得稅稅基的辦法促進技術更新改造促進科技進步,國外在信息產業允許加速折舊的很普遍,投資抵免允許某些企業將用於研究開發新產品的投資、支出在所得稅稅基中取得扣除,以減少所得稅稅基,為企業增加對研究開發的投入創造條件,建立激勵機制。科技進步是當今世界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如果沒有科技創新,競爭力的提高就會受到嚴重影響,經濟發展也會受到基礎性障礙。為了增強企業後勁,增強企業和國家的競爭力,許多國家允許企業實行投資抵免。定向優惠政策是定向地對國家經濟發展的鼓勵方向實行稅收優惠,而不是對所有方面都實行普惠式的稅收優惠。如為了開發某壹個新興領域。或開發某壹高科技的行業,為了減少投資者的風險,增強投資者的信心,在稅收上給予優惠:世界各國對高科技的發展往往給予這種定向式的稅收優惠。
出口退稅政策對經濟的發展、對出口需求的擴大作用非常明顯。世界各國實行的是出口退稅,而不是補貼,因為補貼是wTo規則所不允許的,補貼是不正當競爭,要受到制裁,出口退稅可以,出口產品以無稅或低稅進入國際市場競爭是國際的通例,這個政策在促進1998年以來我國出口需求的擴大功不可沒。如果現在停止出口退稅政策或降低出口退稅的力度,出口企業肯定要受到很大打擊,出口需求要受到很大影響。
現行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對於投資、消費也都有重要影響。改革開放以後,由於種種原因,各種行政性收費增長數量和速度壹年比壹年加快,而且在許多年份,非稅收入增長額和增長速度都超過了稅收收入的增長額和增長速度,費大於稅。1999年之前企業上繳的錢有2/3是通過費的形式拿出來的。農村的農業稅並不重,管理也不嚴,但農村各種非稅收入使農民苦不堪言,再加上各種沒有名目投有紅頭文件的收費,使農民負擔更為沈重,嚴重制約了企業投資能力的提高和農民收入的增加,嚴重影響農村市場的開拓,從而嚴重影響經濟發展。費稅政策存在非常突出的問題。
(三)經濟發展與稅收征管的關系
經濟發展與稅收征管的關系,主要是依法征管的水平和程度對於凈化擾化或惡化經濟發展環境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重要影響。在征管過程中,過頭稅、人情稅、關系稅、偷逃稅、騙稅等現象不僅造成大量的稅收流失,更重要的是毒化了稅收的秩序,惡化了市場環境,使市場處於非公平競爭之中用經濟發展環境產生消極有害的影響。如果依法治稅,稅制本身合理,那麽各種市場主體、法人主體、城鄉居民相處於公平競爭的環境中;如果稅收征管中存在大量的過頭稅、人情稅、關系稅、偷逃稅、騙稅,就會造成嚴重的稅負不公,守法者的稅負相對較重,惡化市場秩序市場環境和經濟環境。
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稅制、稅政選擇
從我國當前的現實情況看,從影響國民經濟發展的稅收因素看,從影響經濟發展的稅制和稅政存在的主要問題看,我國大致要解決7個方面的問題。
(壹)增值稅轉型的時機和方法現行生產型增值稅的弊端非常明顯;不允許購進的固定資產已交納稅款的抵扣,這對調整經濟結構、促進經濟進步、促進企業投資都是十分不利的,世界各國實行增值稅的國家中絕大多數已經拋棄了生產型增值稅,轉型的必要性已經眾所周知,沒有多大分歧。問題是什麽時候轉、當前的主要爭論在於:是盡快地轉,還是創造條件先制定切實可行的方案,再逐步轉型?到底是壹步轉述是分步轉?大部分人認為應該盡快實現增值稅轉型。
對怎麽轉也有很多爭論。概括起來有兩種:壹種觀點是壹步到位,不要分步實施,理由是分步實施會產生根多陣痛,實施起來麻煩比較多矛盾比較大。盡管壹次性轉型對財政收入的影響比較大,但是如果能夠顧利地實現轉型,充分發揮增值稅在促進經濟增長、科技進步方面的積極作用,損失的稅收收入可以很快地補回來,因此,應該壹次轉型。
但大部分人認為這種辦法不可取,因為轉型首先要考慮對我國財政收入的影響,據測算,增值稅如果徹底轉型,每年要減少財政收入600-700億。其次,我們當前缺乏增值稅轉型的良好基礎和技術條件,必須逐步創造條件,實現分步到位,持這種觀點同誌的主導思想是“總體設計、分步到位”。如果允許設備購置先抵扣,而廠房、建築物等固定資產不抵扣,大概影響財政收入300億,因此如果分步實施,對財政收入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分步實施從當前的條件看。也是必然的選擇,因為對增值稅的計真機聯網、交叉稽核系統都沒有建成,基礎性工作還沒有做好,如果急於壹步到位,條件尚不具備,因此,分步到位比較穩妥。現在國家稅務總局正在聽取各方面意見制定分步實施的具體方案。
(二)有利於促進消費和人力資本投資的個人所得稅的完善現行個人所得稅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起了積攝作用,但也存在許多問題,主要是稅基怎麽確定?稅前扣除起征點怎麽確定7稅率如何調整?累進的程度如何確定?累進的稅率如何修正?這些問題值得探討,現行個人所得稅在促進消費特別是在促進人力資本投資方面有許多沒有考慮的地方。西方國家認為,在科技進步時代,促進科技進步至少要考慮兩個因素,壹個是科技創新的能力到底如何,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程度如何,另壹個是勞動力的素質能不能滿足科技進步的需要。我國勞動力素質普遍較低,轉崗的能力較低,勞動者文化水準普遍較低,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在個人收入中留出足夠的錢讓他們進行再教育,接受終身教育,不斷增強他們轉崗的能力和對科技進步的適應能力。如果所得稅稅率過高,或在扣除時不考慮這部分需要,就不利於人力資本的發展和勞動力素質的提高,不利於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要做到這壹點,不僅要考慮起征點問題,最重要的是考慮勞動考的家庭負擔、人均收入。我國所得稅沒有考慮這個問題。就是修改後的所得稅法依然沒有也無法考慮這個因素,因為這很復雜,要有比較健全的資金流量和流向的監測,如通過銀行發給個人的錢要有據可查,銀行要有基礎性資料,不管來源於哪個部門、哪個方面、哪個企業,甚至來源於哪壹個人對另壹個人的支付。都要有原始的記載,對個人收入來源的監管必須正確,必須有據可查,這樣個人收入才可以核實,對其家庭成員的收入才可以有正確的判斷。因為要算贍養人口的負擔,要算人均收入來考慮扣除問題。西方發達國家有這樣的監管能力和基礎資料,我們沒有,在壹兩年內也搞不成,這不是稅務部門壹個部門就能實現的,要靠全社會各個部門的配合,因此,當前所得稅稅法的修改還不能完全解決這個問題,但這是我們今後繼續修改個人所得稅稅法的方向。
(三)有利於促進平等競爭、稅負公平、增強各類企業競爭力的企業所得稅1994年稅制改革後,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所得稅名義稅率趨於壹致,但是由於外資企業享受很多稅收優惠,因此實際稅負不壹樣,實際上依然存在兩套稅制,造成色類企業、特別是內外資企業之間的不公平競爭,影響了內資企業特別是國有企業競爭力的增強,所以必須統壹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現在的關鍵問題,壹是稅率的確定,二是稅基中抵扣因素的確定,三是對外資企業稅收優惠如何處理。稅率的確定爭議比較大,有人認為現在的稅率比較適中,33%的稅率並不高,與世界各國比處於中上水平,而且我們名義稅率是33%,而實際稅率只有20%左右,稅率不宜調得過低,另外如果考慮到所得稅的調節作用,特別是在經濟不景氣、國民經濟發展遇到困難、要動用所得稅杠桿的時候,如果名義稅率太低,與實際稅率靠近,那麽今後宏觀經濟調控的余地、彈性就將十分有限,沒有再降的余地了。更多的人認為,不考慮企業非稅負擔因素,僅考慮稅收負擔因素,也太重了。盡管許多國家名義稅率與我國相差不多,但國外企業的稅前扣除項目比我國多得多,因此我國企業的實際稅負可能比國外企業高。世界各國通行對購買的固定資產已交稅款允許抵扣,我國不允許,盡管這屬於增值稅範疇。但企業畢竟交出去了。世界各國通行在確定企業所得稅稅基時,用於技術更新;技術改造的投資允許在稅基中予以扣除,而我國不允許,現在我國僅僅是試行還沒有普遍推廣這種扣除。國外稅前抵扣的項目比較多,即使其名義稅率與我國壹樣,但實際稅負比我們低得多。我國現在對稅率的爭議還在進行,有人主張稅率不變,有入主張降為30%,有人主張降為27%或25%。
對外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怎麽處理,是我們吸引外商的壹個重要因素。多數同誌認為依然采用“總體設計,分步設施”的辦法,特別是采取老外資企業老辦法,新外資企業新辦法來解決問題。或者給它壹個過渡期,到過渡期結束時,新老企業壹刀切。不能急轉彎,使企業感到政策突然變化。要給它們壹個緩沖期,使企業有時間事先考慮來不來華投資。
(四)有利於實現資源合理利用和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資源稅調整資源稅的課征範圍如何確定,要不要適當擴大,現在除對壹些礦產征收資源稅外,其他考慮比較少。為了節約水資源,我們要考慮是否對水征收資源稅?另外,資源稅的分配要不要改革?原來海洋石油稅歸中央,其他資源稅歸地方,這種格局是否合理,能不能做到資源的合理利用,又有利於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因為許多資源是不可再生的,稅收的劃分、稅權的劃分要不要考慮。另外,現行的資源稅是否有利於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我國經濟欠發達或不發達的地區往往都是資源富饒的地區。而經濟發達的地區往往是資源貧乏的地區。在此情況下,對資源稅的調整是否有利於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其中牽涉到征收範圍怎麽定,稅率怎麽定,分配格局怎麽定,是中央稅、是地方稅,還是***享稅,***享的比例怎麽定,這些都與是否有利於區域經濟發展相聯系,如新疆、青海、甘肅、寧夏、雲貴川都是資源富饒、但相對貧困,這些地方資源稅的征收到底怎麽既有利於合理利用資源,又有利於可持續發展,還有利於區域經濟的協調,這比較復雜。
(五)實現零稅率目標的出口退稅這些年出口退稅加大了力度。但是現在離零稅率還有距離,目前我國出口產品的平均退稅率為15%,但我國增值稅稅率是17%,離全額退稅、零稅率的目標還有壹定距離。當前要不要立即實行零稅率?這受到許多因素的制約,如現在出口退稅率已經高達811億,占國家稅收收入總額的11%左右,再提高對財政收入的影響可能更大;因此,零稅率是目標,但要采取分步到位的方法。要結合經濟結構的調整、出口產品結構的調整、出口產品競爭力的增強等來考慮,不壹定完全采取出口退稅的辦法,可以采取別的定向稅收鼓勵措施,促進出口產品結構的調整和科技含量、附加值的提高。
(六)有利於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和西部大開發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調整 .這為中西部地區普遍關註。關鍵的問題是,在優惠模式上,考慮由地區傾斜到產業傾斜的轉向。在優惠的方式上,要更多的從稅率式優惠轉變為稅基式優惠。國外更多采用稅基式優惠。特別在科研成果轉化方面采用稅基式優惠。從過去片面的事前優惠轉變為事前優惠與事後優惠的有機結合。如對基礎科研更多地采用事前優惠,刺激增加科研投入,保證它有錢、有積極性投入。但對科研成果的采用和轉化要考慮效果,采用事後優惠。從過去片面註置直接優惠向間接優贏轉化,直接優惠就是減稅,間接優惠包括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稅收補貼等間接手段實行優惠。
(七)積極推進稅費體制改革,理順稅費關系企業將稅費放在壹起,看成壹個東西,盡管我們采取了減稅的辦法,但稅在減、費在增加,作用等於零。因此,在考慮稅收宏觀經濟調控作用時,在考慮稅收的財政收入保障功能時,必須將稅費聯系起來考慮。前些年我們在考慮時沒有將二者聯系起來,沒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造成當前稅費關系的極度混亂,留下許多後遺癥。因此,以後要聯合起來加以考慮,如企業所得稅,光考慮稅怎麽收不行,稅就是降低了、增加了扣除因素,但如果苛捐雜費層出不窮,立即就抵消了減稅的因素,造成更加難以收拾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