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持續加大老城區老舊小區改造力度,進壹步改善棚戶區居民的居住條件和生活環境,全面提升老城區的建設水平,完成了1500畝征地和2000戶拆遷任務,創造了棚改的歷史記錄,快速推進了雪湖公園建設。今年,該市安排部署2021年城區棚改的各項工作任務,計劃征收土地3000余畝,征遷老舊房屋約1000余戶。
第壹片區工作組 地點:梅城鎮雪湖路55號
第二片區工作組 地點:梅城鎮南嶽路224號原物價局院內
第三片區工作組 地點:原農機壹場(精科)院內
第四片區工作組 地點:市稅務局原梅城分局(原雪湖飯店對面)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十八條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第十九條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第二十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由被征收人協商選定;協商不成的,通過多數決定、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征收評估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