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增值稅
第二,
工商所得稅
將稅率降低20%
扣除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第三,
文化事業建設費
第四,
行政費用
增值稅
營改增前5月1
2017 12 31之前
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納稅期為1個季度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其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未達到2萬元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免征增值稅。
月銷售額2萬元(含)至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5月1營改增後,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當分別核算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並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從5月1、2065438+2月365438+。
二。對按季度申報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壹個季度的,按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小微企業銷售額定額。
還有的個人以預付款的形式出租不動產,提前獲得的租金收益可以在預付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均分。共享後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小微企業可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政策。
根據現行規定,適用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征收前的銷售額為依據,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以下(按季繳納9萬元)的增值稅免稅政策。
文件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部分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通知》(財稅[2013]52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第57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繼續實施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6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營改增試點征收管理若幹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第26號)
工商所得稅
將稅率降低20%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未限制或禁止的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萬元。
文件基礎: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扣除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10月2015、1日至2017、12、31日,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50%的稅率繳納。
從2015、10、1,到2017、12、31,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含3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所得,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
文件基礎: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和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7、2015號)。
關於進壹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5]9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範圍有關問題的實施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第61號)。
文化事業建設費
從2015、1,到2017、12、31,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的月納稅義務和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的季度納稅義務。
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文件基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型微型企業免征相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建設費政策和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16]25號)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中文化建設費政策和征收管理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60號)
行政費用
《關於擴大18行政事業性收費免征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42號);
將目前對小微企業免征的18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免征範圍擴大到所有企業和個人。具體收費項目包括:
農業部門:
國內植物檢疫費、新獸藥審批費、進口獸藥許可證審批費、獸藥典、獸藥說明書、獸藥專業標準中生產的品種審批費、生產的獸藥品種註冊費、拖拉機號牌(含號牌架、固定密封裝置)、拖拉機行駛證費、拖拉機登記證書費、拖拉機行駛證費、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費、漁業船舶登記(含變更登記)。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部門:
公用計量標準證書費、分級標準物質證書費、國產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批準證書費、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審查費、計量考核員證書費、計量授權審查費;
林業部門:
林權調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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