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行“收入總額”:填寫本年度開始生產經營月份起截至本期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取得的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的各項收入總金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2.第2行“成本費用”:填寫本年度開始生產經營月份起截至本期實際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及其他支出的總額。
3.第3行“利潤總額”:填寫本年度開始生產經營月份起截至本期的利潤總額。
4.第4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寫可在稅前彌補的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額。
5.第5行“合夥企業合夥人分配比例”:納稅人為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填寫本欄;其他則不填。分配比例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比例填寫;合夥協議未約定或不明確的,按合夥人協商決定的比例填寫;協商不成的,按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填寫;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按合夥人平均分配。
6.第6行“投資者減除費用”:填寫根據實際經營期限計算的可在稅前扣除的投資者本人的生計減除費用。
7.第7行“應稅所得率”:按核定應稅所得率方式納稅的納稅人,填寫稅務機關確定的核定征收應稅所得率。按其他方式納稅的納稅人不填本行。
8.第8行“應納稅所得額”:根據下表對應的方式填寫。
9.第9行“稅率”及第10行“速算扣除數”:按照稅法第三條規定,根據第8行計算得出的數額進行查找填寫。
10.第11行“應納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寫。
11.第12行“減免稅額”:填寫符合稅法規定可以減免的稅額。納稅人填寫本行的,應同時附報《個人所得稅減免稅事項報告表》。
12.第13行“已預繳稅額”:填寫本年度在月(季)度申報中累計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
13.第14行“應補(退)稅額”:根據相關行次計算填寫。
個人所得稅經營所得的申報步驟請見下文內容。
1、選擇經營所得申報:
打開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選擇我要辦稅頁面,在稅費申報欄目中點擊經營所得。
2、錄入單位信息:
打開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申報頁面,首先輸入單位信息,點擊下壹步。
3、錄入收入和成本費用:
如實錄入收入信息和成本費用,點擊下壹步。
4、錄入納稅調整額:
如果存在調整項目,正確錄入納稅調整額。
5、錄入減免事項:
如果符合減免稅條件,錄入稅前減免事項,點擊下壹步。
6、提交申報:
系統將自動計算出應繳的個人所得稅,點擊提交並完成網上繳稅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壹)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壹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