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維修外包簡單合同1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決定簽訂本合同。
第壹條外包服務範圍
(1)服務地點:甲方在坤龍的建築物及其附屬建築物及所有水電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及相關工作,包括保安及消防設備設施的維護。
(二)服務內容:完成甲方要求的水暖工職責的相關工作,如水電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各類電器設備維修(空調主機、電腦硬件除外)。
(3)服務期限:
第二條甲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1)根據工作需要、企業規章制度及本條款,監督檢查乙方的相關服務。
(2)甲方應在施工期間與乙方合作。
(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承包費。
第三條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在正式向甲方提供服務之前,您應熟悉甲方所有水電設備和設施的基本情況,包括安裝位置、線路布置、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要求等。自生效日起,提供的主要服務包括:
(1)為甲方提供全天候水電響應服務。在接到甲方的日常安裝或其他相關事宜需要乙方配合的通知後,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或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到達現場..
(2)每周對甲方辦公樓、倉庫及其附屬區域的消防、電氣線路進行檢查,並填寫相應記錄,發現並消除隱患。在此基礎上,每月對甲方用水用電情況進行評估,提出合理整改或節能建議和可行方案。
(三)每月現場安全檢查:配合甲方安全管理人員在重大節日前進行每月用電、消防安全檢查,從專業角度提出安全隱患,並協助甲方整改。在甲方需要時,配合並協助甲方聘請的專業機構對安全設備設施進行測試和維護。
(4)認真負責地回答甲方關於設備故障的問題。
(5)負責檢查甲方出租房屋的水電表度數,每月收費壹次。
(六)與水電使用和安全有關的其他工作。
乙方必須提供水電資質證明,並復印給甲方備案。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甲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和檢查。
乙方攜帶的必要工具應保證安全可用,工具及磨損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註意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的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在日常維護和管理中,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的設備、設施和備件在維護和維修過程中損壞,需要更換備件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施工造成二次損壞,乙方應免費更換。
乙方應協助甲方采購和更換水電設備、設施及其備件;必要時,甲方可授權乙方采購,乙方提供零部件報價供甲方參與並確認采購,報價中零部件價格不得高於市場價格。
在維修和施工過程中,乙方如發現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應及時向甲方提出,如甲方仍表示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未經甲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調整或拆卸硬件設備,不得擅自更改相關設置。當甲方設備出現嚴重故障,無法現場維修時,必須由乙方收回,乙方需征得甲方同意。如果更換零部件可能影響辦公設備的功能和性能,乙方應與甲方協商批準。
第七條費用結算:
甲方全年向乙方支付承包費人民幣元整,按月結算。
第八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未能及時排除故障或未能滿足甲方工作要求,影響甲方工作的正常開展,甲方有權相應減少支付給乙方的合同費用;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生效後,任何壹方不正常履行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支付總價款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在合同期限內,如甲方證書無效或其他原因導致乙方不具備水電維護作業資質或能力,甲方有權取消其資質或能力,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如因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利互諒的原則協商解決,必要時可簽訂補充條款。
第十壹條補充規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分包。
(3)本副本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月日月日。
酒店維修外包簡單合同2甲方: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甲方的酒店設備提供維修服務。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在第壹次簽署協議之前,只有在設備正常運行的情況下才能簽署協議。
第壹條;協議時間
本協議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條;合同工作的內容和範圍:
1.電氣範圍:安裝風機電源、冷櫃、冰箱、微波爐、電磁爐、上下電源、壓面機、空調、魚缸、電話故障排除、電源改造、照明電源、熱水器、開水器、蒸飯器、電飯鍋、電視機、消防設備及甲方所有帶電設備..
2.水加熱範圍;供水管,排水管,暖氣,換水龍頭,包括換水管。
3.燃氣竈;燃氣管道、鋼瓶泄漏處理、管道小改動等。
4.工作內容:甲方所有設備的日常檢查、維護、調試、突發故障維修和設備改造..
5.補充說明:合同期內,甲方如增加設備,仍屬於本合同範圍。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的維修人員、家電維修工、電工、電焊工等特殊工種應持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並持有相關證書。
2.對於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維修工具,如果乙方人員在使用過程中損壞或丟失,乙方將負責賠償。
3.乙方的所有工作不得分包給其他單位或個人。壹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派遣人員的失誤(技能不足、維修緩慢或誤操作)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5.根據甲方的設備故障報修通知,乙方優先安排人員上門維修。接到通知後,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必須在壹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普通維修,乙方可在二至四小時內到達現場。
6.如通知乙方不能及時維修,甲方有權聘請外部維修人員,維修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從當月維修費用中扣除。
7.乙方上門維修不收上門費和工時費。
8.乙方上門維修次數不限。
9.乙方只收取維修備件費,並保證備件費為市場價格或低於廠家統壹價格。
10.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更換零件必須是原裝零件。如有特殊情況,乙方應與甲方協商後更換技術指標相近的零件..
11.乙方為甲方更換的零部件在三個月保修期內損壞,乙方應免費為甲方更換和維修。
12.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同設備制定設備維護計劃並通知甲方..在甲方未發出維修通知的情況下,乙方將根據維修計劃對甲方設備進行現場維修。壹般情況下,每四個月提供壹次現場維護服務。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協議設備出現故障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邀請第三方維修約定設備,否則乙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和責任。
3.當設備發生故障,需要更換配件時,配件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有義務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5.甲方應承擔維修協議期內委托設備的各種裝修費用。
6.甲方有權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隨時檢查乙方的工作、維修和保養記錄;組織包括乙方在內的設備聯合檢查,對乙方的工作提出監督、建議、表揚和處理。
7.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人員的資格證書,制止任何非法操作行為和方案實施。
8.甲方有權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不稱職的員工進行處分或辭退,乙方不得無故拒絕。
第五條;合同成本:
1.合同總價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 _ _ _元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人民幣元的履約保證金或履約銀行保函(無條件不可撤銷銀行保函),履約擔保期限為本合同期滿後壹個月。
第六條;費用支付方式:
甲方應於每月15日(國家法定日順延)以現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上月服務費。費用是人民幣元。具體支付程序按照雙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否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即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壹切直接和間接及不可預見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承擔責任。
2.如甲方未能按時付款,則從逾期之日起,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項的0.5 ‰的滯納金。如果乙方未能及時進行設備檢查和維護,甲方將從費用中扣除所采取措施的費用。
3.因違約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