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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報偷稅漏稅沒有證據稅務部門會調查受理嗎

偷稅漏稅沒有證據可以查,只要接到相關的舉報的線索,都可以進行調查。當然對於舉報人員來說的話,也是需要提供壹定的信息的,包括就被舉報人員的名稱,公司的名稱,公司的住址等等。

壹、偷稅漏稅沒有證據可以查嗎?

偷稅漏稅沒有證據可以查,只要接到相關的舉報的線索,都可以進行調查。舉報人需要提供的證據:

被舉報人的姓名、公司名、公司住址,稅務違法事實證據包括賬冊憑證、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的納稅資料、合同協議、發票、收據等,原件復印件均可。

舉報可以采用書信、口頭、電話或者舉報人認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實名舉報和匿名舉報可,但實名舉報才有獎勵。舉報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願公開舉報行為的,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

二、法律規定是什麽?

《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辦法》

第二章 檢舉事項的受理

第九條 舉報中心受理檢舉事項的範圍是:涉嫌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虛開、偽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發票,以及其他稅收違法行為。

第十條 實名檢舉和匿名檢舉均須受理。檢舉人不願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單位、地址、聯系方式或者不願公開檢舉行為的,稅務機關應當予以尊重和保密。

檢舉人應當至少提供被檢舉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地址、稅收違法行為線索等資料。

檢舉人檢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實事求是,對提供檢舉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誣陷、捏造事實。舉報中心受理實名檢舉,應當應檢舉人的要求向檢舉人出具書面回執。

第十壹條 受理檢舉的稅務人員應當文明禮貌,耐心細致,正確疏導,認真負責。

鼓勵檢舉人盡可能提供書面檢舉材料。

受理口頭檢舉,應當準確記錄檢舉事項,交檢舉人閱讀或者向檢舉人宣讀,經確認無誤以後由檢舉人簽名或者蓋章。檢舉人不願簽名或者蓋章的,由受理檢舉的稅務人員記錄在案。

受理電話檢舉,應當細心接聽,詢問清楚,準確記錄。

受理電話、口頭檢舉,經檢舉人同意以後,可以錄音或者錄像。

第十二條 不屬於舉報中心受理範圍的檢舉事項,舉報中心應當告知檢舉人向有處理權的單位反映,或者將檢舉事項登記以後按照分類處理的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涉及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稅務機關管轄的檢舉事項,由所涉及的稅務機關協商受理;有爭議的,由其***同的上壹級稅務機關決定受理機關。

偷稅漏稅的這種行為在我們國家絕對不能夠出現,壹旦發現的話必須要進行嚴厲的懲處,但是在進行調查的過程當中,必須要提供充足的證據,才能夠進行相關的刑事,或者是行政方面的處罰。接到舉報之後,就可以著手進行調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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