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次性創業資助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成功創業,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1年內申請且正常經營6個月以上的,可申領創業補貼。
按每戶給予壹次性創業扶持補貼10000元。
(二)創業企業社會保險補貼
畢業5年內自主創業在本市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機構註冊登記並正常經營的高校畢業生。
按本市現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下限和繳費比例,給予最長不超過3年的養老、失業、工傷、醫療和生育社會保險補貼(個人繳費部分由個人承擔)。
(三)租金補貼
租用經營場地(含社會資本投資的孵化基地)創辦初創企業並擔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可申請租金補貼。租金補貼直接補助到所創辦企業,每戶每年5000元,累計不超過3年。
(四)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初創企業吸納就業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給予補貼;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給予3000元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
(五)其它稅收優惠政策
1、凡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自當地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稅務登記證工本費(即:免稅)。
2、新成立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國家*的行業除外),當年安置待業人員(含已辦理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下同)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免納所得稅3年。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後,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相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半繳納所得稅2年。
除此之外,具體不同的行業還有不同的稅務優惠:
(1)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
(2)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第壹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3)大學畢業生創業新辦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遊業、物流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提交申 請經稅務部門批準後,可免征企業所得稅壹年。
此外,部分城市還對創業高校畢業生取消落戶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