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決策者的原因
決策是人根據所面臨的問題進行抉擇和判斷,決策者素質高低是決策成功與否的關鍵。在這裏,應該說決策者或者說決策集體起著主導的作用。在基層政府當中,很多情況下,決策者進行決策時是根據自己的意願而做出決定,因此存在著以下幾種情況:
1.決策者決策的隨意性。在東莞市某鎮壹稅務部門,領導在沒有與相關政策相結合,同時沒有調查論證的條件下,就拍板決定,出臺了壹個關於擴大核定征收範圍提高工作效率的文件,就是把很多應該按賬目或是按營業額來征收稅額的企業或個體戶都按統壹的標準,決策者覺得用這種方式可以減少很多計算的時間,省時省力,在實行了壹個階段以後,大家的反應都不錯,壹個是征稅人員覺得工作輕松了,另壹方面納稅者也感到所交稅款沒有增加反而有所下降,也是雙手贊成。在這個兩全其美的做法中,大家卻都沒有考慮到國家---稅源的流失。這就是因為有些決策者很少深入實際,缺乏對所要決策的項目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缺乏宏觀性、系統性、戰略性的決策意識,而導致了國家財產的損失。決策者不調查,不咨詢,不研究,只惟上,不惟實,結果只能是勞民傷財。
2.決策者決策的盲目性。另外的壹種現象就是決策者在決策時不考慮客觀實際情況,憑主觀想象,憑壹腔熱情,忽視各類可能出現的情況沒有運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問題,導致了決策的盲目性。前幾年,龍眼和荔枝價格走俏,某鎮領導沒有征詢農民的意見,沒有經過有效的論證,就拍板決定,貸款2000 萬開發原始林地1000 畝,將山地的樹木砍掉換上龍眼和荔枝,準備要給當地的農民壹條致富路。沒想到,不久龍眼和荔枝的價格爆跌,大家看到種植龍眼荔枝沒有效益,這件事就此擱置,1000 畝的土地就拋荒成為無人看管的無主地,這個不僅給農場帶來了沈重的債務,而且破壞了當地的環境,水土流失嚴重。
還有近壹段時間以來,關於城市建設的新聞可謂層出不窮,比如山東濟寧要打造文化城,上海花500萬元建豪華廁所,無錫壹座高近百米、造價3000萬元、使用僅7年的樓正醞釀炸掉……大家之所以關註這些新聞,是因為城市是老百姓的城市,城市建設的花費大部分來自財政資金,所涉及的都是百姓利益。因此,城市建設如何做到以人為本,公眾有權力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