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稅法及有關文件規定,開超市應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並主動繳納以下稅費:
1.增值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在180萬元以上的為壹般納稅人。若年應稅銷售額小於180萬元,為小規模納稅人,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視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因此,超市若作為增值稅零售業壹般納稅人,稅率為17%,實際繳納稅額為銷項稅額扣除進項稅額的余額。若為小規模納稅人,應以銷售額為計稅依據繳納增值稅,征收率為4%。對不建賬或賬證不全的納稅人,主管國稅機關可采取核定其月營業額、月應納稅額的辦法計征增值稅。
自己的房子開個小超市需要交稅嗎?
這是兩個問題,壹是妳的經營場地是自己的,而不是租用;二是妳要用這個場地經營。
第壹個問題,可以用自家房子經營,如果在農村,不用交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這些在城鎮要交的,壹年交壹次);第二個問題,只要經營就要辦理營業執照(否則屬於無照經營),就要納稅,與經營地點和經營場地是誰的沒有關系。
如果月銷售額小於2萬元,可以享受國家的免稅政策,不用交流轉稅(增值稅、營業稅等),也不用交附加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但要交個人所得稅,每月很少,不到百元吧。
建議辦理個體工商戶的營業執照,工商、稅務對個體戶管理比較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