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不用到稅局開具紅字發票通知單,改為紅字信息表。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
擴展資料:
根據此條,就填寫地稅紅字發票的處理意見如下:
情況1、如接受勞務方未作賬務處理,發票可以退回的
處理1:若發票未繳銷,不需開具紅字發票。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的所有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作為扣減當期勞務收入的憑證,然後按實收款項補開發票。
處理2:若發票已繳銷,需開具紅字發票。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聯註明“作廢”字樣。根據收回的發票開具紅字發票,要求全部聯次壹次復寫,
紅字發票的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藍字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粘貼在紅字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後面,並在上面註明藍字、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
情況2、如接受勞務方已作賬務處理,發票無法退回的
已認證通過的情況
1、寫壹份申請報告,加蓋公章
2、防偽稅控內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打印兩份,並將數據導出到U盤內。
3、帶著申請單、U盤、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記賬憑證復印件到納稅評估科或稅管員處,出具調查稿。
4、將開具好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拿回來,寄給開票方,並作進項稅轉出。
應憑對方復印的發票和有關證明(要有單位公章或消費者個人簽字及身份證號碼),開具紅字發票。要求全部聯次壹次復寫、打印,紅字發票的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提供的資料證
二、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1、銷貨方如發生退貨、銷售折讓收到購貨方抵扣聯、存根聯的,應視不同情況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買方在未付貨款並且未作賬務處理的情況下,須將原發票聯和抵扣聯主動退還銷貨方。銷貨方如果未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應在收到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及相應的存根聯、記賬聯上註明“作廢”字樣,並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後面,
作為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下月領購專用發票時提交稅務機關核查。未收到購買方退還的專用發票前,銷貨方不得扣減當期銷項稅額。屬於銷售折讓的,銷貨方應按折讓後的貨款重開專用發票。
(2)如果銷貨方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銷貨方可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來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專用發票。將紅字專用發票的記賬聯撕下作為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
將藍字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粘貼在紅字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後面,並在上面註明藍字、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
2 、銷貨方如發生退貨、銷售折讓,但購貨方已將作賬務處理,不能退回原來的發票聯、抵扣聯時,處理如下:銷貨方在取得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的《進貨退出及索取折讓證明單》後,方可根據退回貨物的數量、價款或折讓金額來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專用發票。
將紅字專用發票的記賬聯撕下作為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憑證,發票聯、抵扣聯交購貨方作為扣減當期進項稅額的憑證。購貨方收到紅字發票後,應視紅字專用發票所註明的增值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 扣減,造成不納稅或少納稅的,屬於偷稅行為。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做好增值稅納稅申報“壹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次月及以後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
不論是否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壹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百度百科-紅字發票
百度百科-開具紅字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