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賓館需要的主要手續如下:
1、賓館開辦,首先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向縣、市消防部門申領“安全許可證”)
2、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到公安機關備案,領取特種行業的經營許可證。旅遊業屬於特種行業,因此需要辦理這個證件。
附;按規定提交的必備資料
1、消防安全合格證照;
2、開業申請書;
3、方位及四鄰平面圖;
4、房屋質量鑒定證明;
5、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
6、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7、衛生執照復印件;
8、法人近期免冠相片2張;
擴展資料
1,開辦旅館,其房屋建築、消防設備、出入口和通道等,壹定符合《中華人民***和國消防條例》等相關規定,並要具備必要的防盜安全設施。
2,申請開辦旅館,應經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經當地公安機關簽署意見,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準開業。
3,經營旅館,壹定遵守國家的法律,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治安保衛組織或指定安全保衛人員。
4,公安機關對旅館治安管理的職責是,指導、監督旅館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協助旅館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業務知識的培訓,依法懲辦侵犯旅館和旅客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分子。公安人員到旅館執行公務時,旅館工作人員和旅客應該予以協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