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事務所設立條件
發起人或合夥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取得註冊稅務師資格,並進行了執業註冊或執業備案
具有最近連續3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註冊稅務師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
為事務所的出資人
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
年齡在65周歲以下。
出資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取得註冊稅務師資格,並進行了執業註冊或執業備案
具有最近連續3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註冊稅務師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
在事務所執業,並且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的工作。
設立有限責任事務所條件:
有3名以上符合本規程發起人條件
有10名以上專職從業人員,其中有5名以上執業註冊稅務師
執業註冊稅務師具有最近連續2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註冊稅務師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
3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和設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通知書。
設立合夥事務所條件:
有2名以上符合本規程合夥人條件
有8名以上的專職從業人員,其中有3名以上執業註冊稅務師
執業註冊稅務師具有最近連續2年以上在事務所從事註冊稅務師業務的經驗和良好的職業道德記錄
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要的辦公設備和設施
經營資金在10萬元以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核準通知書。
二、設立事務所須提交的材料
設立有限責任事務所應提交以下材料:
事務所章程草案(章程應載明:事務所名稱和地址,經營業務範圍,註冊資本,發起人、出資人的姓名,出資人的權利和義務,出資人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出資人變動出資的條件及方式,法定代表人,內部機構的設置及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事務所的解散與清算辦法等)
發起人簡歷、執業備案過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出資人簡歷、執業備案過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公證過的出資人協議書(出資協議應載明:出資人的權利,出資方式、時間及金額,變動出資的條件及方式)
出資證明(如驗資報告)
擬任所長人選的有關資料
其他註冊稅務師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執業備案過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註冊稅務師的執業經歷證明,原所同意到新所從業的證明
辦公場所的產權或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
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工作的個人聲明
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等)。
設立合夥事務所應提交以下材料:
公證處公證過的合夥協議書(合夥協議書應載明:事務所名稱、地址,合夥人姓名和地址,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事務所事務的執行,合夥人的加入、退出的規定及程序,事務所的解散與清算辦法,違約責任等)
合夥人簡歷,執業備案過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註冊稅務師的執業經歷證明,原所同意到新所從業的證明
其他註冊稅務師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執業備案過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註冊稅務師的執業經歷證明,原所同意到新所從業的證明
合夥事務所章程(草案)
合夥人出資和個人財產的有效證明(如驗資報告)
辦公場所的產權或使用權的有效證明文件
不在其他單位從事獲取工資等勞動報酬工作的個人聲明
事務所內部管理制度(內部管理制度包括:人事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執業質量控制制度,業務檔案管理制度等)。
註意:
事務所的發起人或合夥人提出申請,按規定遞交有關材料,申請人對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所有復印件必須註明“與原件無誤”字樣並由相關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