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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去公司賬戶嗎?

壹般為企業賬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轉賬到其他賬戶,供對方提取現金存入企業賬戶(只有這樣會讓對方財務覺得很麻煩,不允許這種操作)。

公司間轉移,或公司間轉移。也稱企業轉讓,是經濟發展的必然形式。支付公司法定代表人賬號轉收款公司法定代表人賬號。由兩家公司的財務部門處理。壹般來說,增值稅專用票的結算只能通過銀行轉賬來實現,以體現“三流壹致”(或“三流合壹”)。如果不是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支付增值稅專用票,會有“虛開抵扣”增值稅專用票的嫌疑。壹般已經出票的會根據對方提供的銀行賬號進行支付,金額較小的零星費用可以現金支付。

沒有涉稅文件限制雙方的支付方式。應稅行為發生時,賣方根據實際買方的具體信息開具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主要是普通納稅人使用,買方取得這類發票後可以抵扣發票上的稅額(必須是普通納稅人),也就是說買方可以少繳稅。

擴展數據:

收到增值稅專用發票後,供應商屬於賣方,公司屬於買方(付款方)。如果發票未付,會計處理如下:

發票收據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的原始材料/貨物

應交稅金-應交稅金增加額-進項稅額

貸:應付賬款

貨款的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應付款項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

如果付款後收到供應商發票。賬戶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稅金增加額-進項稅額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既是納稅人經營活動的合法憑證,也是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合法憑證。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指在沒有任何購銷事實的情況下,為他人、為自己或者為他人介紹、介紹他人開具發票的行為。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或者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造成國家稅收損失五十萬元以上,在調查結束前仍無法追回的,屬於“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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