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出國,即因公出國,主要是指出國考察、講學、深造、參加國際會議、因公出國留學、經濟技術合作、經貿活動、參展產品、承包工程、提供勞務和技術等公務。因私出國是指因個人原因出國,主要指出國留學、定居、自費走親訪友、繼承遺產、就業、旅遊等私事。請遵循以下步驟:
(1)書面報告。縣委工作部門壹把手、鄉鎮黨委書記因公(私)出國(境),須報縣分管領導(聯點)和縣委書記審批並簽署意見。政府部門壹把手、鄉鎮長因公出國(境),須報縣分管領導(聯點)、縣長審批並簽署意見;縣直單位和鄉鎮其他科級幹部因公出國(境),須報分管(聯點)縣級領導和分管黨群的縣委副書記審批並簽署意見。
(2)科級幹部因公出國(境),經報告同意,憑湖南省人民政府因公出國(境)審批或省政府確認,到縣委組織部幹部二組領取《因公出國(境)人員考核表》(壹式兩份)。填寫完畢後,請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壹、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簽名並加蓋公章。
B.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簽字並加蓋縣委組織部公章。
c、由單位或本人報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審批。
D.交給市國安部門拿護照。
e、到縣委組織部幹部二組進行報名。
(3)因個人原因出國的科級幹部,經報告同意,到縣委組織部幹部二組領取《因個人原因出國審批表》(壹式兩份),再到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因個人原因出國護照申請表》(壹式兩份)。填寫完畢後,請按照以下步驟操作:
壹、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意見、簽名並加蓋公章。
B.報縣委常委、組織部長簽字並加蓋縣委組織部公章。
c、交費到市國安部門領取護照。
d、到縣委組織部幹部二組進行報名。
(4)因公(私)出國(境)回國後,護照等證件必須在1月內交由縣委組織部幹部二組保管。因公出國人員必須寫出學習考察工作報告,並在7天內報送縣委組織部。
⑤禁止任何人持港澳通行證前往臺灣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