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哄擡物價的投訴方式具體如下
1.撥打12315舉報電話
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監測分析,認真開展市場調查,及時報告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哄擡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例要進行公開曝光。歡迎市民朋友積極參與監督,可通過撥打12315進行價格問題舉報。
2.微信舉報
打開微信進入後,點擊我的,選擇支付。選擇城市服務的圖標進入。點擊疫情督察的選項。選擇下方的12315服務進入。點擊我要舉報的選項。會顯示舉報須知,點擊同意的選項。選擇進入地圖搜索的選項。點擊我要舉報,填寫舉報信息即可。
3.撥打疫情防控指揮部電話。(詳細聯系電話以各縣市區指揮部公布的為準)。
4.市長信箱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