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自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註明的發證時間所在年度起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並按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備案手續。企業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當年,在通過重新認定前,其企業所得稅暫按15%的稅率預繳,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應按規定補繳相應期間的稅款。
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優惠有:在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體系下,技術先進服務企業有兩種類型,壹種是從事服務外包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還有壹種是從事服務貿易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除此之外還都能享有這些照顧:直接財政獎勵、研發費用後補助、低成本融資、創新品牌、吸引人才、用地供給、資產折舊、企業上市等各個方面。
法律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進壹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公告》
第壹條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