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10年前能恢復嗎?
壹般來說,10年前的社保是不可能追回的。社會保險中斷後重新參保的,可以補上。用人單位及其職工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法定強制追繳期為兩年。所以不可能追回十年前的養老保險。
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二、繳納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要求補繳員工社保的信息:
1,填寫《社會保險人員補繳申報表》,壹式兩份並加蓋公章;
2.逾期期間員工勞動合同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3.逾期期間員工工資表原件及公章復印件;
4.補繳期間,需要補繳的包含工資發放的原始記賬憑證=繳費基數乘以繳費比例+滯納金+利息。
三、單位繳納社保限額
職工主張用人單位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是強制性的,不應受時間限制。主張這個權利的不僅僅是勞動者?私權?,也?公權力?。也就是說,即使勞動者不主張這壹權利,有關部門也應當強制用人單位履行支付義務。
繳費單位未繳納或者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納的,除逾期金額外,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