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上有沒有“權益工具”這個會計科目?有;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然後是財務會計中的“權益工具”會計科目;
1.權益工具;指能夠證明企業資產在扣除全部負債後剩余權益的合同。因此,從權益工具的發行主體來看,權益工具屬於所有者權益的構成。例如,企業發行的普通股,由企業發行,使持有者能夠以固定的價格購買固定數量的股票。
2.發行金融工具時,企業應當按照金融工具的實質以及金融資產、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定義,在初始確認時將該金融工具或其組成部分確認為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或權益工具。
3.企業發行金融工具時,如果該工具的合同條款不包括向其他單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也不包括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則該工具應確認為權益工具。
可轉債隱含哪些期權是看漲期權?可轉換債券可轉換為普通股,轉換期間以可轉換債券面值為認購金額,轉換價格為認購價格。壹般來說,投資者只有在股票市價高於轉股價格時才會轉股,否則相當於以高於市價的價格買入股票,相當於看漲期權。
對於可轉債,當存在回售條款時,壹般來說,回售條款是指當標的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格,且滿足壹定的時間要求時,投資者可以在規定的時間內以約定的價格(即回售價格)將其持有的可轉債回售給發行人(這些都取決於可轉債的發行條款),普通投資者只有在可轉債市價低於回售價格時才會執行該條款。
可轉債存在提前贖回條款時,壹般來說,提前贖回條款是指當標的股票價格高於轉股價格,且滿足壹定的時間要求時,發行人可以提前贖回可轉債,贖回價格為提前贖回價格。如果發行人執行了這壹條款,就相當於投資者持有了看漲期權。
可轉換債券轉換成其他公司的股票。可轉債只能轉換為發行公司的股份,且有時間和條件限制,不能隨時隨地轉換,只能在規定的轉換期限內轉換。
可轉債募集1,融資成本低;
2.籌集資金方便;
3.有利於穩定股價,降低每股收益攤薄;
4.減少籌資中的利益沖突。
風險肯定小於股票投資。
可轉換債券是以股權轉換的債券。如果沒有強制轉股條款,只要持有人不轉股,就可以在債券到期時要求公司償還本息。因此,可轉換債券本金持有人面臨的風險遠小於股票持有人。
去年4月,證監會頒布了《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對發行可轉債的融資行為做出了詳細規定。存在重大違規和虛假信息披露的公司除外。目前市場上流通的機場轉債、茂聯轉債的發行主體均為規模較大、實力較強、行業地位較高的企業,且大股東均為轉債提供了擔保,違約風險較小。分析主流資金的真實目的,尋找最佳盈利機會!)
正因如此,在去年的行情中,整個可轉債板塊表現出了很強的抗跌性。2001上證綜指從最高點2245壹路下跌,2月31收於1639,較最高點漲幅高達28%。相比之下,當時市場上流通的三只轉債中,跌幅最大的鞍鋼轉債跌幅為20.68%,茂聯轉債跌幅為16.67%,機場轉債跌幅最小,為9.34%。
穩定的收益來源於多重保障。
可轉債的盈利能力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壹個是債券收益率,主要看其市場價格、票面利率、期限等因素。二是資本利得,主要看公司股價、轉股比例等因素。
至於債券收益,目前市場上流通的可轉債采取票面利率加回售利率的做法,即每年按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可轉債持有人在滿足壹定條件後可以按約定的回售利率將可轉債回售給發行公司。根據約定利率和回售利率,我們很容易計算出壹只可轉債的收益率。以65438+10月25日收盤價計算,機場轉債IRR為4.37%,茂聯轉債IRR為2.94%。考慮利息稅,茂聯轉債內部收益率降至0.88%,而機場轉債內部收益率仍高達3.68%。市場最高峰時,機場轉債年內最高價為107。3元,當時的內部收益率為0.64%;可轉債收益率為負,即如果投資者以當前價格介入,將持有至約定的回售期(如果公司未能發行股票),其利息和回售收益無法收回初始投資。可以看出,經過此次調整,可轉債已經進入其投資價值區域,尤其是機場可轉債的收益率甚至高於目前市場上的大部分公司債。壹旦中國人民銀行降低利率,將是可轉債的實質性利好。
可轉債的另壹個價值構成來自於它的轉換權。從理論上講,當股價高於轉股價格時,股價每壹個百分點的變動都會帶來可轉債同方向同比例的變動。因此,與普通債券持有人不同,可轉債持有人在股市低迷時可以獲得穩定的利息收入,而壹旦牛市來臨,還可以分享股票上漲的收益。此外,市場上已經出現的可轉債,大多在品種設計上都有股價調整條款,即當公司在壹定時期內的平均股價低於轉股價格的壹定比例時,公司可以向下調整轉股價格。所以股價下跌對可轉債不壹定是利空。例如,機場債轉股的價格為10元,調整條件設置為債轉股價格的80%,即如果上海機場(600009)的平均收盤價連續壹個月低於8元,公司可能會向下調整債轉股價格。目前上海機場股價接近其10元轉股價的80%。壹旦條件成立,公司降低轉股價格,將利好可轉債。
流動性障礙有望得到解決。
目前可轉債市場面臨的最大問題是流動性。以機場轉債為例,2001日均成交4164手,日成交不足500萬元。相對於國債市場,可以說是“門前冷馬”。
這種情況有兩個原因。第壹,可轉債不能用於回購,降低了其流動性。但主要原因是目前可轉債市場品種少。自去年10月26日鞍鋼轉債停止交易以來,市場上仍在流通的只有茂聯轉債和機場轉債,難以引起投資者的關註。但這也說明可轉債的內在價值還沒有被市場充分認可,所以其價值被低估了。我們認為這種情況不會持續太久。去年4月,證監會頒布《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後,稀土高科、深圳萬科等數十家公司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已經成功發行並運作可轉債的絲綢股份也申請了再發行。雖然沒有壹家公司獲得管理層的批準,但我們應該看到,可轉債已經成為壹種新的融資投資工具。壹旦這些公司獲準發行,可轉債將逐漸成為市場新的熱點板塊。隨著對可轉債價值探索的深入,可轉債的流動性將得到改善。
Prolpo可轉債是私募股權融資中經常使用的壹種工具,是指投資者認購壹家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先通過債務的方式投資該公司。在合適的時機,或者基於壹定的條件和程序,投資者有權利但沒有義務選擇轉換為公司的股票。
投資者之所以選擇可轉債而不是股權投資,主要是從風險防範的角度出發,因為,從層面上來說,可轉債是比優先股更高階的債券,在公司經營狀況不理想時可以優先受償。同時,如果投資者采用可轉債,將有進有退的空間。如果投資人不想繼續投資,可以要求公司償還本金。如果他們想成為公司的股東,他們可以行使轉換權,將其轉換為優先股甚至普通股。
如果是有內資背景的投資者,假設是法人(公司或有限合夥企業),那麽采用可轉債形式的主要障礙之壹就是企業間借貸的限制。企業之間的借貸,是指除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其他從事金融業務的企業以外的企業法人之間,或者企業法人與其他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之間,或者兩者都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組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為壹方向另壹方支付壹定數額的款項,要求收款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歸還相同數額的款項,同時支付壹定數額的利息或者利潤。企業間借貸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或行政依據,但有依據國家相關金融法規或政策或相關司法解釋的判決。司法實踐壹般認定無效。企業間貸款的形式可以多種多樣。對於直接以借款合同形式表示的企業間借款,法院壹般認為違反國家有關財務管理規定(即《貸款通則》)無效。但出於對貸款通則效力高低的考慮,部分法院也將《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視為無效。對於名為合資的非法貸款,法院壹般根據出借人是否參與共同經營並承擔風險來判斷是否為真正的合資合作。法院在判決中經常引用《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幹問題的解答》(法[經]法[1990]27號),o該司法解釋的相關條款規定“明明是聯營,實際上是借款,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對於委托理財形式的企業間貸款,這類合同壹般都有保底條款,受托人保證委托人無論盈虧都能獲得固定的本息回報。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的規定,應當認定該合同無效。此外,還有投資協議、易貨和預付購銷、融資租賃合同等形式。,實際上是企業之間的非法借貸,壹般依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確認無效。現在實踐中,對於企業之間的借款,法院壹般會判令償還本金,也會判令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或者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約定的利潤(或利息)無論是否取得都不會收回,也不會對借款人處以相當於同期銀行貸款利息的罰款。因此,通過企業間的借貸來實現可轉債的運作是不可行的。
但-E中提到的禁止企業間拆借的壹個根本原因是,拆借是金融業務,只能由持牌金融機構開展,非金融機構的企業不能收取貸款利息。所以,無利息拆解可行嗎?1998 13年7月,國務院頒布《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辦法》,其中規定:第二條“凡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必須予以取締”;第四條“本辦法所稱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下列活動:……(三)非法發放貸款、結算、票據貼現、拆借資金、信托投資、融資租賃、融資擔保和外匯買賣;因此,可以看出“資金借貸”也是被禁止的。但也有人認為,這裏的資金拆借不同於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企業之間的資金拆借是企業之間資金周轉出現暫時性差錯的行為,不同於金融機構之間的隔夜拆借,不構成金融業務。而且,4月1995,17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關於印發(營業稅問題解答(上))(國稅發【而且,在實踐中,企業之間,尤其是關聯公司之間也存在大量的資金拆借現象。但客觀來說,即便如此,投資者向目標公司借款仍存在壹定的法律風險。當然,也可以考慮通過銀行委托貸款或者信托委托貸款進行債權投資,避免企業間借貸的問題,可以合法借貸,收取利息。
此外,即使假設借款或貸款是可行的。那麽,借來的資金能否轉化為股權,即債轉股能否實施?從法律角度來說,只有在幾種特殊情況下才能實現直接債轉股。第壹種是作為政策性債轉股企業,所欠金融債務可以通過原國家經貿委認定的債轉股試點企業進行股權轉換,通常由資產管理公司持有。二是中國證監會為解決大股東欠款問題而實施的債轉股措施。第三,根據《公司法》第壹百六十二條規定,上市公司經股東大會決議,可以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具體轉換方式在公司債券募集辦法中規定。此外,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的做法也存在障礙。因為按照《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特別是工商機關的要求,取得股權的出資必須由認繳出資的股東支付到指定賬戶或者資產轉移到公司完成出資並取得股權,出資不能以債務減免代替。換句話說,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債務是不能直接融資的。在這種情況下,有壹種替代方式:有人提供過橋資金,企業先把錢還給投資人,投資人再把錢貢獻給企業。在這種情況下,債轉股的目的還是可以間接達到的。
如果投資人是有外資背景的基金,情況會更復雜。首先,在華中資企業如果從境外借款,就構成舉借外債。根據《外債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對各類外債和或有外債實行全額管理。舉借外債、對外擔保和外債資金的使用和償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境內機構借用的國外貸款統壹納入國家外債大盤子進行額度管理,壹般民營企業很難獲得額度。其次,如果外國投資者貸款給中國的企業,外幣資金的進入和結算存在困難。再次,無法通過備用信用證貸款的方式間接獲得境外貸款。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於改進外債管理的通知》,未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境內中資企業向境內金融機構舉借貸款時,不得接受境外機構或個人提供的擔保。當然,實踐中確實有各種靈活的方法來達到借用境外資金的目的,比如小額資金通過自然人的外匯額度進入,但至少從目前的法律來看,借用境外資金並沒有壹個相對暢通的渠道。最後,即使能借到錢,也不能直接轉為股權,必須依靠壹個過橋資金的流動來達到轉為股權的目的。
如果是外商投資企業,且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高於2i%的,可以在“押差”範圍內舉借境外股東借款和其他境外借款,但對於外國投資者出資比例低於25%的外商投資企業,舉借外債按照境內中資企業舉借外債的有關規定辦理。《外債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國家對境內外資金融機構舉借外債實行總量控制,外商投資企業舉借中長期外債累計額與短期外債余額之和控制在審批部門批準的項目投資總額與註冊資本之差以內。在保證金範圍內,外商投資企業可以自行舉借外債。超過差額的,項目總投資必須經原審批部門重新審批。”外商投資公司外債規模不低於3000萬美元的註冊資本,其短期外債余額與中長期外債累計額之和不得超過實繳註冊資本的4倍;註冊資本不低於10億美元的,短期外債余額與中長期外債累計額之和不得超過實繳註冊資本的6倍。外商投資租賃公司舉借外債形成的資產應計為風險資產,風險資產總額不得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10倍。《外債統計監測暫行規定》和《外債統計監測實施細則》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對外借款,借款人應在借款合同正式簽訂後15日內,持借款合同復印件到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取得逐筆登記的外債登記證”。未經原審批部門批準變更投資總額的,外匯局不予辦理外商投資企業超部分外債資金匯出的登記結算審批手續。比如外商投資企業
債務資金已超額匯出的,應自覺到原審批部門補辦變更投資總額審批。外匯局允許企業在三個月期限內保留外債資金。超過此期限的,外匯局將以資本項目外匯業務批準文件的形式通知開戶行沿原匯出路退回多余資金。當然也可以通過備用信用證貸款或票據貸款的方式進入,但也必須在“押差”範圍內。因此,如果投資對象已經是外商投資企業,在“賭差”範圍內,投資者可以通過借貸的方式進行投資。但在股份轉換中,不能直接進行。還是要先把貸款還給投資人,再把資金作為出資註入企業。當然,這可以在合同中提前約定。但是,總體來說,可轉換債券在中國的法律環境下很難操作。
可轉債第二年轉股時的計算,如何求轉股數量,請指教我真的沒轉股。轉換過程似乎如下:
假設轉換價格為9.8元。可轉換股份數為65,438+000元/9.8 = 65,438+00股,余額為2元。剩下的2元直接返還給妳,成功轉換成10的股票。
什麽是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
上市公司發行的特別債券。
債券以壹定的轉換價格發行。
債權人可以根據市場情況將債券轉換成股票,也可以持有到期債券賺取利息。是很好的理財工具。
當股票價格高於原始轉換價格時,可轉換障礙債券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如果公司的股票價格低於原轉股價格,持有人可以持有債券至到期,無需轉股,就像普通公司債券壹樣。
可轉債有什麽特點?(1)具有債券和股票的雙重性質;
(2)固定利息;
(3)換股溢價(壹般為5% ~ 20%);
(四)發行人有提前贖回權;
(5)投資者有權提前回售。
可轉換債券的會計分錄及其原因?銀行存款
可轉換債券-利息調整
可轉換債券-面值
繳入盈余
可轉債實際上包含了兩部分價值,壹部分是債券的價值,壹部分是期權的價值(轉換後的股本),所以要求單獨確認其收益。
我們可以將原始條目分成兩部分。
壹、銀行存款
可轉換債券-利息調整
可轉換債券-面值
第二,銀行存款
繳入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