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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年底了。七種資產損失如何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現金短缺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答:企業發現的現金短缺扣除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現金損失扣除。具體確認根據以下材料:

1.經現金保管人確認的現金盤點表(包括回溯至基準日的記錄);

2、現金托管人對短缺的說明及相關批準文件;

3、責任人因管理責任造成損失的責任認定和賠償;

4、涉及刑事犯罪的,應有司法機關出具的相關材料;

5.金融機構出具的假幣收繳證明;

6、資產損失會計憑證。

二、企業壞賬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答:企業除貸款債權以外的應收賬款和預付賬款,扣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不可收回的,可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壞賬損失扣除,並根據以下材料確認:

1.應收及預付賬款的原始憑證,包括相關合同、協議或說明、會計憑證等;

2.債務人破產清算的,應當有人民法院破產清算公告;

3.訴訟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決書或者仲裁機構的仲裁函,或者法院裁定終(中)執行的法律文書;

4.債務人停止經營的,應當具有工商部門出具的註銷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證明;

5.債務人死亡或者失蹤的,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提供債務人的人身死亡和失蹤證明;

6.債務重組的,應當有經法院批準的債務重組協議或者破產重組方案、債務人重組收入納稅情況說明和債務人有財務困難的證明;

7.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無法收回的,應當有債務人受災情況說明和放棄債權聲明。

3.逾期壹年以上的應收賬款能否確認損失稅前扣除?

答:企業逾期1年以上的,具體說明金額不超過企業年收入總額萬分之壹的,應提供具體計算過程。如果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可視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題報告。

四、應收賬款逾期三年以上,能否確認損失稅前扣除?

答:企業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賬款,在會計上已作為損失處理的,可視為壞賬損失,但應說明情況並出具專題報告。

5.企業存貨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答:企業因存貨損失、毀損、報廢、被盜等原因不能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與存貨損失壹並扣除。具體確認根據以下材料:

1.確定庫存稅成本的基礎;

2、企業內部責任認定、責任賠償及內部審批文件;

3.庫存清單;

4.存貨管理員對存貨損失的描述;

5、企業有關存貨報廢、毀損、變質、殘值和核銷的信息;

6.損失金額較大的(指占企業該類資產應納稅成本65,438+00%以上,或減少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損失65,438+00%以上,下同),應有專業技術鑒定意見或具有法定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7、向公安機關報案。

六、固定資產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答:對於企業的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賬面凈值扣除對責任人的賠償後的余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固定資產損失扣除。

企業毀損、報廢的固定資產,其賬面凈值扣除殘值、保險賠款和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作為毀損、報廢固定資產損失扣除。

企業被盜固定資產,其固定資產賬面凈值扣除保險賠款和責任人賠償後的余額,作為固定資產被盜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具體確認根據以下材料:

1,企業內部的責任認定和驗證信息;

2、固定資產盤點表;

3.固定資產的計稅依據相關信息;

4.存貨損失和固定資產損失的說明;

5、損失金額較大的,應有專業技術鑒定報告或法定資質機構出具的專項報告等。;

6、企業內部責任認定和驗證資料;

7、涉及責任賠償的,應當有賠償情況的說明;

8、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公安機關立案、破案和結案記錄。

七、企業股權投資損失如何稅前扣除?

答:企業股權投資扣除可收回金額後確認的不可收回的股權投資,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作為股權投資損失扣除,根據以下材料確認:

1,股權投資的計稅依據證明材料;

2.被投資企業的破產公告和破產清算文件;

3.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銷或吊銷被投資單位的營業執照文件;

4、政府有關部門對被投資單位的行政決定文件;

5.被投資企業終止經營和交易的法律或其他證明文件;

6.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處置方案、交易及入賬資料;

7、企業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簽署的確認投資(股權)損失的書面聲明;

8、會計數據及其他相關證據材料;

9.資產清算證明或遺產清算證明;

10.超過三年仍未完成清算的,應當說明不能完成清算的原因。

政策基礎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57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第2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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