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訴訟的律師費是不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的。
目前只有深圳,可以要求對方承擔律師費,最高5000元。勞動者提供了與律師事務所簽訂代理合同以及由律師事務所開具的正規的國家稅務局的收費發票,仲裁委會根據勞動者勝訴的比例進行支持律師費。
《深圳經濟特區和諧勞動關系促進條例》
第五十八條 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案件,勞動者勝訴的,勞動者支付的律師代理費用可以由用人單位承擔,但最高不超過五千元;超過五千元的部分,由勞動者承擔。
擴展資料:
收費方式: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常規收費:
1、常規收費是參照訴訟程序的級別進行,訴訟程序為“二審終審”制,即訴訟分壹審階段、二審階段,首次提起訴訟即為壹審,壹審判決或裁定後,如壹方當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審,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壹般情況不得再提起訴訟。
2、但是現實中,判決之後還有執行程序的提起,即判決後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確定的內容,另壹方當事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以使判決內容得以實現(即平時所說的查封、扣押財產)。相對應的,律師收費也就有壹審收費、二審收費、執行程序收費三個階段。
3、需說明的是,《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並未提供執行階段的收費指導,所以現實中壹般為協商收費,或者算入壹審、二審收費中,相當於免收執行階段的費用。本站“訴訟費計算器 律師費計算器”正是采用常規收費模式進行計算的。
百度百科-律師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