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勞務報酬適用的累計預扣法包括以下步驟:壹是以累計免稅收入減去累計費用、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計算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其次,根據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區間,適用不同的預扣稅率和速算扣除。比如不超過2萬元的部分,扣繳率為20%,速算扣除為0;超過2萬元至5萬元的部分,扣繳率為30%,速算扣除2000元;超過50000元的部分,扣繳率為40%,速算扣除7000元;最後計算當期預扣稅,即累計預扣應納稅所得額乘以扣繳率減去速算扣除數,再減去累計減免稅和累計預扣稅。
勞動報酬的稅收管理;
1.稅率和速算扣除的確定:根據勞務報酬的性質和金額,確定適用的稅率和速算扣除;
2.個人所得稅申報:勞務提供方需要根據稅法規定按時申報個人所得稅;
3.扣繳義務人責任:作為扣繳義務人,支付勞動報酬的單位或者個人負責代扣代繳稅款;
4.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特定情況下,勞動報酬可享受稅收減免或優惠政策;
5.期間累計預扣的處理:對於連續或累計支付的勞動報酬,應按規定進行期間累計預扣。
綜上所述,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勞務報酬累計預扣法,涉及計算累計應納稅所得額,適用地區間預扣率和速算扣除,扣除累計減稅額和預扣稅額,以確定本期應扣繳的預扣稅額,保證稅收征管的準確和公平,體現累進稅率原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十壹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時,按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有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扣繳預繳稅款;需要結算的,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結算。代扣代繳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居民個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繳義務人在按月扣繳時,應當按照規定扣除已扣繳的稅款,不得拒絕。
非居民個人有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扣繳義務人的,由扣繳義務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繳稅款,不進行匯算清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第八條
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特許權使用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應當按照下列方式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為減除費用後的余額;其中,稿酬所得金額減少70%。
費用扣除: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不超過4000元的,按800元計算扣除費用;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按收入的20%計算扣除費用。
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作為扣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扣繳稅款。勞務報酬所得適用個人所得稅扣繳率表二(見附件),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20%的扣繳率。
居民個人在匯算年度綜合所得時,應當依法計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並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應納稅額,多退少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