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壹方式體現了稅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確保了對勞務派遣服務進行合理征稅。
壹、確定勞務派遣服務的收入與支出
勞務派遣服務的收入主要包括從用工單位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而支出則包括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費用。在確定這兩項金額時,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和完整性。
二、計算勞務派遣服務的差額
在確定了收入和支出後,需要計算兩者的差額。這個差額即為勞務派遣服務的應稅銷售額,也是開具發票的依據。計算過程中,應註意遵循稅收法規的規定,確保計算結果的正確性。
三、開具發票
根據計算出的應稅銷售額,勞務派遣單位需要向用工單位開具相應的發票。發票應明確標註服務名稱、應稅銷售額、稅額等信息,確保信息的清晰、準確和完整。同時,勞務派遣單位還需按照稅收法規的要求,及時、足額地向稅務機關申報並繳納稅款。
在開票過程中,勞務派遣單位還應註意以下幾點:
1、確保開票流程的合規性,遵守稅收法規和相關規定;
2、加強與用工單位的溝通,確保開票信息的準確性和壹致性;
3、定期對開票工作進行自查和審核,及時發現並糾正可能存在的問題。
綜上所述:
勞務派遣差額征稅開票的方式是根據勞務派遣服務的收入與支出的差額來計算稅額,並據此開具相應的發票。這壹方式既確保了稅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又體現了對勞務派遣服務的合理征稅。在開票過程中,勞務派遣單位應嚴格遵守稅收法規和相關規定,確保開票工作的合規性和準確性。
法律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壹步明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勞務派遣服務、收費公路通行費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第壹條規定:
勞務派遣服務政策
壹般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壹般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勞務派遣服務,可以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有關規定,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3%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也可以選擇差額納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代用工單位支付給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福利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後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