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好義,下邽人。
祖師中,建炎間以白丁守華州,積官忠州團練使。父定壹,興州中軍統制。
好義弱冠從軍,善騎射,西邊第壹。初以準備將討文州蕃部有功,開禧初,韓侂胄開邊,吳曦主師,好義為興州正將,數請出精兵襲金人,曦蓄異謀,不納。
未幾,關外四州俱陷,金人長驅入散關,曦受金人說,以蜀叛。好義自青坊聞變亟歸,與其兄對哭,謀誅之。
李好義,是下邽人。祖父李師中,建炎年間以白丁(平民)的身份戍守華州,多年累積升官到忠州團練使。
父親李定壹,是興州的中軍統制。李好義剛成人就加入軍隊,擅長騎射,在西邊以他的(騎射)最好。
最初以準 備將 的身份討伐文州的蠻夷人有功勞,開曦初年,輔常滇端鄄得殿全東戶韓侂胄擴寬邊疆,吳曦主持軍隊大事(作為主帥),李好義作為興州正將,多次請求出動精兵襲擊金人,吳曦心懷不軌,不予采納。不久,關外四州都淪陷,金人長驅直入到達散關以內。
吳曦受到金人說服,憑借蜀地叛亂。李好義在青坊聽說變故,立刻回歸,和兄弟相對痛哭,計劃誅殺吳曦。
都是我手動壹字壹句翻譯的!太長了!妳需要哪段還是具體告訴我。
2. 宋史李好義譯文李好義,下邽人。
祖師中,建炎間以白丁守華州,積官忠州團練使。父定壹,興州中軍統制。
好義弱冠從軍,善騎射,西邊第壹。初以準備將討文州蕃部有功,開禧初,韓侂胄開邊,吳曦主師,好義為興州正將,數請出精兵襲金人,曦蓄異謀,不納。
未幾,關外四州俱陷,金人長驅入散關,曦受金人說,以蜀叛。好義自青坊聞變亟歸,與其兄對哭,謀誅之。
李好義,是下邽人。祖父李師中,建炎年間以白丁(平民)的身份戍守華州,多年累積升官到忠州團練使。
父親李定壹,是興州的中軍統制。李好義剛成人就加入軍隊,擅長騎射,在西邊以他的(騎射)最好。
最初以準 備將 的身份討伐文州的蠻夷人有功勞,開曦初年,韓侂胄擴寬邊疆,吳曦主持軍隊大事(作為主帥),李好義作為興州正將,多次請求出動精兵襲擊金人,吳曦心懷不軌,不予采納。不久,關外四州都淪陷,金人長驅直入到達散關以內。
吳曦受到金人說服,憑借蜀地叛亂。李好義在青坊聽說變故,立刻回歸,和兄弟相對痛哭,計劃誅殺吳曦。
都是我手動壹字壹句翻譯的!太長了!妳需要哪段還是具體告訴我。
3. 《宋史宋朝人李孝壽任開封府尹的時候,有個舉子受到仆人欺淩,心裏很憤怒,準備好訟狀想到開封府控訴,後經同行的另壹個書生勸阻才作罷。後來壹時興起,拿出訴訟狀,模仿李孝壽的筆法寫上判決:“不必審查,罰打二十大板。”但是並沒有真打。
第二天,那個仆人拿著這張訟狀到府衙,控告主人模仿府尹大人的判決,私自用刑。李孝壽把那個舉子叫來問話,了解了事情的前後經過以後,勃然大怒,說:“這樣的判決正合我的想法。”
當場就責罰了那仆人二十大板。[痛快!]並命令他向主人道歉。此舉使得當時都城裏數千個仆人,沒有壹個敢再放肆。
宋元獻公(宋朝人,本名庠,字公序,卒謚元獻)辭去丞相之職,鎮守洛陽。有壹個舉人行李中有漏稅的東西,竟被自己的仆役檢舉控告。宋庠說:“舉人進京參加科舉考試,誰沒有攜帶行李的?不可重罰。但是奴仆控告主人,此風不可斷長!”
他只把舉人送到稅務院去加倍繳稅,那名仆役則被處以杖罰。
4. 《宋史宋朝人李孝壽任開封府尹的時候,有個舉子受到仆人欺淩,心裏很憤怒,準備好訟狀想到開封府控訴,後經同行的另壹個書生勸阻才作罷。後來壹時興起,拿出訴訟狀,模仿李孝壽的筆法寫上判決:“不必審查,罰打二十大板。”但是並沒有真打。
第二天,那個仆人拿著這張訟狀到府衙,控告主人模仿府尹大人的判決,私自用刑。李孝壽把那個舉子叫來問話,了解了事情的前後經過以後,勃然大怒,說:“這樣的判決正合我的想法。”
當場就責罰了那仆人二十大板。[痛快!]並命令他向主人道歉。此舉使得當時都城裏數千個仆人,沒有壹個敢再放肆。
宋元獻公(宋朝人,本名庠,字公序,卒謚元獻)辭去丞相之職,鎮守洛陽。有壹個舉人行李中有漏稅的東西,竟被自己的仆役檢舉控告。宋庠說:“舉人進京參加科舉考試,誰沒有攜帶行李的?不可重罰。但是奴仆控告主人,此風不可斷長!”
他只把舉人送到稅務院去加倍繳稅,那名仆役則被處以杖罰。
5. 高念東為人文言文翻譯高念東少宰家居時,夏月獨行郊外,於堤邊柳陰中乘涼,壹人車載瓦器抵堤下,屢擁不得上,招公挽其車,公欣然從之。適縣尉張蓋至,驚曰:“此高公,何乃爾?”公笑而去。
達官遣役來候公,公方與群兒浴河內,役亦就浴,呼公為洗背,問高侍郎家何在,壹兒笑指公曰:“此即是。”役於水中跪謝,公亦於水中答之。
——高念東以少宰職位而在家裏居住時,夏天獨自在郊外行走,於堤邊柳陰中乘涼時,見壹個推車的人車上載滿了陶器來到河堤下,幾次往上拱都沒有推上河堤,招呼高念東拉車,高念東很高興地答應了他。恰恰縣尉張蓋這時候來了,吃驚地說:“這麽高身份的人,為何做這種事?”高念東笑壹笑走了。
壹個大官派遣差役來看望高念東,高念東正與壹群小孩兒在河裏洗澡,這個差役也下去洗,喊高念東幫著搓背,並問高侍郎的家在哪裏,壹個小孩兒笑著指高念東說:“這就是的。”差役嚇得在水中下跪請罪,高念東也在水中應答他。
6. 古文《董行成》的古文如果要譯文的話這裏有
譯文
唐朝懷州河內縣,有個叫董行成的人,能壹眼就分辨出對方是否賊匪。
有名賊人在河陽長店偷得路人壹頭驢及壹口皮袋,在天快破曉時趕到懷州境內,正巧碰到董行成迎面而來。
董行成壹見他就大聲喝道:“妳這賊子給我站住!”
那人壹聽立即下驢認罪。
事後有人問董行成如何看出那人是賊,董行成說:“這頭驢因長途急行而流汗,而這人見了路人也會引驢繞路,這壹定是因他心虛,所以我判定他壹定是賊。”
那盜驢者送入縣衙後不久,那名驢主也追蹤而來。
7. 宋史 安丙傳 全文翻議《宋史·安丙傳》原文及翻譯
原文:
安丙,字子文,廣安人。淳熙間進士,調大足縣主簿。通判隆慶府,嘉泰三年,郡大水,丙白守張鼎,發常平粟振之。尋又鑿石徙溪,自是無水患。知大安軍,歲旱,民艱食,丙以家財即下流糴米數萬石以振。事聞,詔加壹秩。
開禧二年,程松為四川宣撫使,吳曦副之。松夜延丙議。丙為松言曦必誤國,松不省。蓋丙嘗為其父客,素知曦。三年正月甲午,曦僭號建官,稱臣於金,以丙為丞相長史、權行都省事。事既熾,丙不得脫,度徒死無益,陽與而陰圖之。遂與楊巨源、李好義等謀誅曦。丙遣弟煥往約諸將,相與拊定。於是傳檄諸道,按堵如故。曦僭位凡四十壹日。三月戊寅,陳曦所以反及矯制平賊便宜賞功狀,自劾待罪,函曦首級與曦所受金人詔印及所匿庚牌附驛。
時方議和,丙獨戒飭將士,以攻為守,威聲甚著。時沿邊關隘悉為金毀,丙遺時相書,雲:“今於關表廣結義士,月給以糧,俾各保田廬,逮事定,則系之尺籍而勸之耕,庶可經久。”
賊張福、莫簡叛。賊自閬趨遂寧,所過無不殘滅。丙欲自持十萬緡往益昌募士。魏了翁移書宰執,謂安丙不起,則賊未即平,蜀未可定,雖賊亦曰:“須安相公作宣撫,事乃定耳。”詔起丙為四川宣撫使,予便宜。丙奏:“臣不辭老以報國。”至遂寧,賊猶負固於普州之茗山。丙下令諸軍合圍,絕其樵汲之路以困之。未幾,俘獲張福等十七人以獻。
先是,夏人來乞師並兵攻金人,丙且奏且行,分遣將士趨秦、鞏、鳳翔,委丁焴節制,師次於鞏。夏人以樞密使子寧眾二十余萬,約以夏兵野戰,宋師攻城。既而攻鞏不克,乃已。丙卒,訃聞,輟視朝二日。
(選自《宋史·安丙傳》,有刪改)
譯文:
安丙,字子文,廣安人。淳熙年間考中進士,調任大足縣主簿。任隆慶府通判,嘉泰三年,郡中發大水,安丙稟告守臣張鼎,發放常平倉的糧食救濟災民。不久又開鑿山石使溪水改道,從此沒有水災。任大安軍知軍,發生旱災,百姓吃飯困難,安丙用自家財產到下遊買了幾萬石米來救濟。事情報告皇帝後,下詔增加壹級官階 開禧二年,程松擔任四川宣撫使,吳曦做他的副職。程松晚上邀請安丙商議。安丙向程松說吳曦壹定會貽誤國事,程松沒有明白(安丙的意思)。因為安丙曾經是吳曦父親的門客,壹向了解吳曦。開禧三年正月甲午日,吳曦冒稱偽號建置百官,向金國稱臣,任命安丙擔任丞相長史、代理行都省事。事態已經嚴重,安丙不能脫身,考慮到白白送死沒有好處,表面上參與暗地裏卻在謀劃。於是和楊巨源、李好義等人謀劃除掉吳曦。安丙派弟弟安煥去聯絡各位將領,相互擊掌約定。於是傳達文告到各道,安居如前。吳曦僭位***四十壹天。三月戊寅日,陳述吳曦反叛的原因以及假托聖命平定叛賊乘便獎賞有功人員的情況,自我彈劾等待治罪,用盒子裝著吳曦的首級和吳曦接受的金國人的詔書、金印以及隱藏的庚牌交給驛使。
當時正在議和,只有安丙告誡整頓將士,以攻為守,威名聲望很顯著。當時邊境沿線的關口全被金兵毀壞,安丙寫信給當時的宰相,說:“現在在關外廣泛交結義士,按月供給糧食,讓他們各自保住田地房屋,等到事情平定,就把他們編入軍籍並鼓勵他們耕種,或許可以保持長久。”
叛賊張福、莫簡作亂。賊兵從閬州趕往遂寧,所經過的地方沒有不殘殺滅絕的。安丙想親自帶著十萬緡錢去益昌招募士兵。魏了翁寫信給宰相,認為安丙不起用,那麽賊兵不能馬上平定,蜀地不能安定,即使叛賊也說:“必須安相公做宣撫,事情才能平定。”朝廷下詔起用安丙擔任四川宣撫使,準予方便適宜地行事。安丙上奏說:“我不辭年老以報效國家。”到達遂寧,賊兵依然在普州的茗山依仗(險峻)固守。安丙下令各軍合圍,斷絕他們砍柴取水的道路以使他們陷入困境。沒過多久,俘虜了張福等十七人。
在這以前,夏國人來朝請求派軍隊合力攻打金國人,安丙壹邊上奏壹邊行動,分別派遣將士去秦、鞏、鳳翔,委派丁焴指揮,部隊駐紮在鞏地。夏國人由樞密使子寧眾帶兵二十多萬,約定夏國軍隊在野外作戰,宋國軍隊攻打城池。不久進攻鞏地失敗,於是休兵。安丙去世,報喪給皇帝,停止上朝兩天。
8. 於令儀誨人譯文及 答案原文
曹州於令儀者,市井人也(1),長厚不忤物(2),晚年家頗豐富。壹夕,盜入其室(3),諸子擒之,乃鄰子也(4)。令儀曰:“汝素寡悔(5),何苦而為盜邪(6)?”曰:“迫於貧耳!”問其所欲,曰:“得十千足(11)以衣食(7)。”如其欲與之。既去,復呼之,盜大恐。謂曰:“汝貧甚,夜負十千以歸,恐為人所詰。留之,至明使(12)去(8)。"盜大感愧,卒(13)為良民。鄉裏稱君為善士。君擇子侄之秀者,起學室,延名儒以掖之(9),子、侄傑仿舉進士第,今為曹南令族(10)。
1註釋
(1)市井人:做生意的人,市井:經商。
(2)長(zhǎng)厚:品行敦厚(厚:寬厚)。
(3)盜:賊。
(4)乃:原來。
(5)素:向來。
(6)邪:同“耶”,表疑問、反問語氣。
(7)十千:指十貫銅錢。
(8)去:離開,使去:拿走。
(9)延:聘請。掖:教育。
(10)令族:有聲望的家族。
(11)足:足夠。
(12)使:讓。
(13)卒:最後,最終。
(14)物:人。
(15)既:已經。
(16)忤(wǔ)物:做事情違背天理和人情。忤:違反、抵觸的意思。
(17)寡悔:很少有懊悔,意為很少做錯事。即為人謹慎小心。
(18)詰:追問。
(19)負:背。
(20)頗:很
(21)掖:教育
2譯文
於令儀,是個商人,他為人忠厚不得罪人,晚年時的家道非常富足。有天晚上,壹名小偷侵入他家中行竊,被他的幾個兒子逮住了,發現原來是是鄰居的小孩。 於令儀問他說:“妳壹向很少做錯事,有什麽苦衷要做賊呢?”小偷回答說:“為貧困所迫罷了。”於令儀再問他想要什麽東西,小偷說:“能得到十貫錢足夠穿衣吃飯就行了。”於令儀依照他的要求給了他。小偷已經離開,於令儀又叫住他,小偷大為恐懼。於令儀對他說:“妳十分貧窮,晚上帶著十貫銅錢回去,恐怕妳會被人追問的,留下錢財,到了明天再拿走。”那小偷深感慚愧,後來終於成了善良的人。鄰居鄉裏都稱令儀是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