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抄,現任教於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稅收籌劃研究室主任,清華大學國際項目管理學院特聘教授,“納稅人俱樂 部”新型稅務中介創辦人。主要研究方向:稅收籌劃;講授課程:《納稅籌劃》、《財政學》等,並曾在中央電視臺舉辦多次稅收籌劃講座。
『貳』 稅務籌劃那個老師講得最好
妳是指網絡上的還是社會上的?妳這個問題太寬泛了。
『三』 稅收籌劃 課程的特點學習該課程註意哪些
稅收待遇也往往不同,稅務機關應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納稅人為規避和減輕稅負而置法律於不顧的偷逃稅行為顯然應受到法律制裁,這是無可非議的。但當納稅人進行經營或投資活動,低的稅收成本意味著高的資本回收率;二是滯延納稅時間(非拖欠稅款行為),納稅期的滯延。企業交易行為發生之後,才有繳納增值稅或銷售稅的義務.綜合性,應納稅收已經確定而再去謀求少納或不納稅款則不能認為是稅收籌劃。
3.目的性,是指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其目的在於減少納稅,謀求最大的稅收利益。謀求稅收利益有兩層含義:壹是選擇低稅負,低稅負意味著低的稅收成本;收益實現或分配之後。納稅人具有依法納稅的責任和義務。稅收籌劃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是指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面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納稅方案時、設計、安排的意思。納稅行為相對於經濟行為而言,具有滯後性的特點,最大程度地降低納稅風險,相當於企業在滯延期內得到壹筆與滯延稅款相等的 *** 無息貸款。另外。征納關系是稅收的基本關系,稅法是規範征納關系的基本準則,納稅人可以為實現最小合理納稅而進行設計和籌劃,選擇低稅負方案。這也正是稅收政策引導經濟、少納或推遲繳納稅款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性質不同。
4,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也必須受到稅法的規範。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後,應按照稅法的規定及時稅收籌劃的實質是依法合理納稅,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以作出投資、經營和財務決策。如果經營活動已經發生,逃避稅收負擔,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是指稅收籌劃應著眼於納稅人資本總收益的長期穩定的增長,而不是著眼於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或納稅人整體稅負的輕重,才計繳所得稅;財產取得之後,才繳納財產稅。這在客觀上為納稅人提供了納稅前作出事先籌劃或安排的機會。另外、足額繳納稅款,任何不納,調節納稅人經營行為的重要作用之壹。
2.超前性,表示事先規劃。這樣納稅人可以針對稅法及稅收制度的有關具體規定,在通貨膨脹環境中,納稅時間的推後,還可以減少企業的實際納稅支出
『肆』 《納稅籌劃》課程講什麽內容
《納稅籌劃》是壹門實用性和操作性很強的基礎課程,內容分為三部分,第壹部分理論回篇,主要介答紹了納稅籌劃的基本概念、基本思想和納稅籌劃咨詢的基本規律;第二部分方法篇,主要介紹了以稅種構成要素研究籌劃的方法,以企業生命周期研究的籌劃方法和基於企業現實的業務流程調整法、整合機構籌劃法三方面內容;第三部分案例篇,從政策尋租籌劃、政策利用籌劃和政策規避籌劃三個角度選取案例,幫助學生理解納稅籌劃的基本理論和方法。
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可使學生掌握納稅籌劃的基本理論和籌劃方法,並能夠理論聯系實際,將納稅籌劃理論和納稅籌劃方法應用到具體案例中,學以致用,真正解決納稅人的涉稅問題,在滿足企業的現實需求中創造價值。
『伍』 關於企業的稅務籌劃課程,有好的推薦嗎
我剛決定,做了財稅友。妳可以參考壹下。他們連咨詢帶服務。
『陸』 《稅務管理》課程主講老師是誰
經濟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領域:財稅理論與實務版、稅務管理與稅務籌劃。主要講授權課程:國家預算、財政學、財政管理、稅法、中國稅制、稅收管理。兼任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國家預算課程考試委員、中國註註冊稅務師、中國註冊稅務師協會會員。
『柒』 人民大學在職研究生稅務籌劃專業課程有哪些
人民大學在職研究生稅務籌劃專業課程***分為3個模塊,分別是專業選修課、專業課、公***課,詳細的課程安排如下:
專業選修課:金融市場與公司戰略、國際化經營、信息管理、市場溝通與品牌經營、貨幣銀行學、會計準則專題、稅法與納稅籌劃、成本管理與成本控制。
專業課:管理經濟學、組織行為學、企業會計、人力資源管理、供應鏈與物流管理、經濟法、語言基礎、財務理論與方法、審計理論與實務、高級管理會計、財務會計、財務報表分析。
公***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企業戰略管理、市場營銷理論、管理學原理、財務管理、專業外語。
報名參加人民大學在職研究生稅務籌劃專業的學員在課余可以參加專業沙龍、名家講座或文體俱樂部活動,融入人大全球校友網絡,匯聚高端人脈資源,除此之外,人民大學還為學員準備了考前輔導,考前輔導串講的任務就是重點講授各門課程的重點和難點以及有可能在考試中出現的若幹重點理論。使學員建立起脈絡清晰的理論框架,對各門課程盡可能達到理論深度,分析問題有能力及自信的考試狀態。
『捌』 稅務籌劃是學什麽的
核心課程
(壹)稅收政策與稅改動態
(二)稅務籌劃實務
(三)納稅評估
(四)涉稅財務與會計處理
(五)稅務稽查風險控制及納稅人權益維護
『玖』 稅收籌劃 課程有何特點,學習該課程時應註意
稅收籌劃的實質是依法合理納稅,最大程度地降低納稅風險。稅收籌劃具有以下特征。
1.合法性,是指稅收籌劃只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進行,違反法律規定,逃避稅收負擔,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征納關系是稅收的基本關系,稅法是規範征納關系的基本準則。納稅人具有依法納稅的責任和義務,稅務機關的征稅行為也必須受到稅法的規範。納稅人發生納稅義務後,應按照稅法的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稅款,任何不納、少納或推遲繳納稅款的行為都是違法的,稅務機關應根據稅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納稅人為規避和減輕稅負而置法律於不顧的偷逃稅行為顯然應受到法律制裁,這是無可非議的。但當納稅人進行經營或投資活動,面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納稅方案時,納稅人可以為實現最小合理納稅而進行設計和籌劃,選擇低稅負方案。這也正是稅收政策引導經濟,調節納稅人經營行為的重要作用之壹。
2.超前性,表示事先規劃、設計、安排的意思。納稅行為相對於經濟行為而言,具有滯後性的特點。企業交易行為發生之後,才有繳納增值稅或銷售稅的義務;收益實現或分配之後,才計繳所得稅;財產取得之後,才繳納財產稅。這在客觀上為納稅人提供了納稅前作出事先籌劃或安排的機會。另外,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性質不同,稅收待遇也往往不同。這樣納稅人可以針對稅法及稅收制度的有關具體規定,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以作出投資、經營和財務決策。如果經營活動已經發生,應納稅收已經確定而再去謀求少納或不納稅款則不能認為是稅收籌劃。
3.目的性,是指納稅人進行稅收籌劃,其目的在於減少納稅,謀求最大的稅收利益。謀求稅收利益有兩層含義:壹是選擇低稅負,低稅負意味著低的稅收成本,低的稅收成本意味著高的資本回收率;二是滯延納稅時間(非拖欠稅款行為),納稅期的滯延,相當於企業在滯延期內得到壹筆與滯延稅款相等的 *** 無息貸款。另外,在通貨膨脹環境中,納稅時間的推後,還可以減少企業的實際納稅支出。
4.綜合性,是指稅收籌劃應著眼於納稅人資本總收益的長期穩定的增長,而不是著眼於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或納稅人整體稅負的輕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