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可以通過電話、信函、面談、網絡等方式進行。但無論采取什麽形式,都必須具備以下內容:
(壹)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基本情況。投訴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被投訴人的名稱、地址、郵政編碼和電話號碼,消費者委托代理人投訴的,應當向消費者協會提交授權委托書;
(2)具體投訴內容。損害事實的處理和與經營者的協商;
(3)具體證據。消費者有義務提供與投訴有關的證據,證明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與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消協壹般不保留原始證據(原件、實物等。)由爭議雙方提供;
(四)具體的投訴請求;
(5)投訴的日期。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保護人身、財產安全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壹條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規定的事項,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第三條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服務,應當遵守本法;本法沒有規定的,應當遵守其他有關法律、法規。
第四條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國家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國家采取措施,保障消費者依法行使權利,維護其合法權益。
國家提倡文明、健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
第六條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