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營銷管理
聯營合作項目立項與承接條件
壹、工程規模:房建項目需在8000萬元以上、市政基礎施設項目需在3000萬元以上方能予以立項;聯營合作項目單項工程造價房建項目在8000萬以下、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在3000萬元以下的,原則上不予立項,特殊情況需經公司領導班子研究同意後才能立項。
二、工程付款條件:進度款支付率低於80%的不予立項承接。經市場營銷部考察合作方資金實力雄厚、信用好,或者合作方能提供擔保的可酌情考慮適當放寬,工程投標前應提供相關資料。
三、工程利潤率:工程利潤低於8%的不予立項承接。工程投標前,合作方需向公司提供成本測算表,公司商務合約部應對其提供的成本測算表進行審核,作為投標和合同評審的必備核查文件 。
四、材差調整:主要材料差價不能調整,總價包幹和單價包幹的工程不予立項承接。
五、工程合同經公司評審存在重大風險隱患,業主拒絕修改的不承接。
聯營合作方資信業績評估
壹、資信評估:工程投標前公司市場營銷部應對聯營合作單位資信、誠信、實力等進行評估,將合作單位的資質等級、資金實力、設備情況、現有施工管理人員情況、信用程度等進行評估,並提供相應的評估資料;
二、業績評估:合作方需提供自己組織施工的工程業績,以及工程獲獎情況,公司市場營銷部應對上述業績進行考察,並將考察情況及資信評估情況形成書面的評估報告,報公司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聯營合作方營銷職責
壹、工程立項後,聯營合作方需確定項目的聯系人,納入營銷小組管理。
二、聯營合作方在開出項目跟蹤介紹信後,必須及時將跟蹤工程進展情況向公司指定的營銷經理聯系人通報壹次。
三、聯營合作方所跟蹤工程不能達到上述第兩條要求時,視其自動放棄該項目。
四、根據工程規模大小,在立項前聯營合作方需交納2萬元的配合費,公司提供項目有關的證照資料,資格預審、投標文件的審核等相關服務,中標後退還;未中標不予退還。
聯營合作模式
工程投標前,雙方應確定聯營合作模式,具體有以下幾種:
壹、項目整體大包模式:公司委派項目經理和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參與項目管理,聯營合作方投入全部人財物等資源,施工過程以聯營合作方為主體進行施工管理。聯營合作方向公司交納不少於工程總造價3%的管理費,工程勞保基金歸公司收取。特殊情況需降低上交管理費標準必須報公司領導研究決定。采用該模式需要公司領導集體研究決定,並有壹名領導給予書面擔保。
二、切塊分包模式:合作方按其能力和需要承包部分施工任務,另壹部分由公司自行組織施工。承接項目發生的前期營銷費用按各自施工產值比例分攤。合作方分承包的工程部分按大包模式規定執行。
三、股份合作模式:公司與合作方實行項目股份合作制,雙方派出施工管理人員***同組成聯合項目經理部,施工所需的財、物及項目盈利或虧損按股份比例分配。聯營合作項目應大力提倡采用股份合作模式。
四、中介咨詢費模式:合作方只獲取中標工程中介咨詢費,比例在合同造價的3%以內(含營銷費用),並按業主支付工程款的同等比例支付給合作方。工程交給公司組織施工管理,合作方不再參與項目施工和項目盈虧分配。
五、項目合作采用的模式雙方可以方協商,但最終采用的哪種模式的決定權由公司決定。
項目人員配置及考核管理
整體大包、切塊分包合作模式,公司需派出項目經理、質量安全員、材料員、商務經理、財務代表等主要人員履行總承包管理職能,其余人員由聯營合作方派出,合作方派出人員接受公司現場代表的技術指導、質量安全監控、商務管控、財務資金掌控及對業主方的協調管理。
公司派出的現場代表,除項目經理、質量安全員、材料員常駐壹個項目外,商務人員及財務代表可考慮實行兼任制度,商務人員及財務代表可根據實際情況兼任壹到三個(不超過三個)合作分包項目的監管工作(公司管理人員原則上不得兼任)。管理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執行公司相關制度,公司派出人員的工資由公司承擔。
公司對派駐聯營合作項目的項目管理人員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過程及最終獎罰條款。責任狀的格式和內容公司將另行制定。
聯營合作分包協議簽訂管理
聯營合作分包協議書應與主合同同時評審,並根據評審結果於主合同簽訂前與合作方簽訂。
對初次合作的合作方,合同簽訂前至少有壹名公司領導熟悉並為其進行履約擔保。
合作方需提供履約保函或履約現金擔保。按合作方分包工程量提供與主合同同等比率的履約保函,如不能提供履約保函則需按提供履約保函金額的10%-30%提供現金擔保,並按公司保證業務制度規定支付全額履約保函手續費。需要提供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等其他保函的工程合作方需提供100%現金擔保,並支付手續費。
合作協議應采用公司標準文本。(標準文本另印發)
采購、分包及租賃合同簽訂管理
材料采購、勞務分包、專業分包、垂直運輸設備和周轉材料租賃合同,合同額在50萬元以上,由公司法務部提供法律咨詢服務,以合作方名義簽訂書面合同,合同簽訂後報公司商務合約部備案。
以合作單位名義簽訂的合同,在合同中不得冠以中建五局xx項目部,只能出現合作單位名稱。
需要以公司名義簽訂在政府部門備案的相關合同,必須經公司相關部門評審同意,同時合作方需出具相關的擔保手續(包括提供承諾函、保函或保證金等),公司領導同意後方能簽訂。
需由公司名義簽訂的材料、設備等對外合同,聯營合作方需提供風險擔保,擔保方式可用聯營方的現金、房產、非與公司合作項目的工程款等,並出具承諾書;公司相關部門在此基礎上進行合同評審,公司領導同意後方能簽訂對外合同。
需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材料、設備,以及非以公司名義簽訂合同的鋼材、砼,材料進場必須由公司指派專員(或材料員)驗收簽字,並以確認量作為申請付款和債務確認的依據,在對外合同條款中需專款明確。
工程履約管理
聯營合作方在項目開工前應壹次性向公司繳納工程總造價0.5%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金,工程完工後質量安全符合要求後無息返還,對壹次交納有因難的,可在施工期間支付工程款時分次扣取;具體交納比率由公司主管工程質量安全副總經理提議,公司總經理決定,並在聯營分包協議書明確規定。
工程發生重大質量安全事故,被當地政府通報批評的,除承擔事故處理費外,公司按造價2%扣信譽損失費;工程發生安全死亡事故,公司按造價2%扣安全事故損失費,在工程完工支付尾款時扣清。
工程完工辦理完財務結算後,公司退回合作方履約保函和工資支付保函等,如繳納現金保證金,則於財務結算後2天內無息返還合作方。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公司委派項目經理、材料員需對鋼材、混泥土嚴加監管,防範合作方將材料調運其他項目使用。
項目印章管理
聯營合作工程,公司不予刻制行政和財務印章,不予開立銀行帳戶。如因實際情況需要刻制項目行政章,由公司派出項目經理或代表負責保管並建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按公司印章使用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公司辦公室負責定期監督檢查。工程完工後項目經理或代表將印章和《印章使用登記臺帳》交公司綜合辦公室。
項目管理部保管印章的,則印章只限用於與業主、政府管理部門、監理、質檢站、設計院等聯系工作時使用。不得對外簽訂專業分包、勞務分包、采購、租賃、擔保、借貸款等經濟內容的法律文書。
行政章放在項目管理部管理的,公司綜合辦公室和財務部門應壹個季度檢查項目公章使用情況,並形成書面報告報公司領導。
項目資金管理
工程收款管理
壹、聯營合作工程的工程款(包括預付備料款)收取由公司統壹辦理,工程合同簽訂後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向業主出具“專人收取工程款函”,指定專人負責收取工程款,禁止財務人員擅自將收據、發票交給合作單位收取工程款。
二、聯營合作方不得擅自收取業主單位工程款,壹經發現,收取壹次按工程總造價的2%罰款,收取兩次按工程總造價的4%罰款,以此類推。
工程款支付管理
壹、工程開工後公司收到預付備料款,不予壹次性支付給合作方,公司根據項目進展分批撥款或代為支付給材料商。
二、支付管理方式:第壹、實行用款額度審批與代為支付的管理,即公司按聯營分包協議和有關規定扣除有關稅費和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金等後余額作為審批合作方“用款額度”的依據,並按合作方上報的 “對外付款明細單”代為支付(附表格式), “項目部經費用款明細單” 直接撥款給合作方(附表格式)。
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聯營合作方應按這壹方式執行:
1、首次合作單位;
2、工程主材(含鋼材、水泥和商品砼等)以公司名義簽訂的;
3、工程造價大於1億元工程;
4、工程主體完工後“未收未付現金流量”平衡有問題的。
第二、實行到款扣取稅費和其他費用後壹次撥款與資金流向監管管理方式,即公司按聯營分包協議和有關規定扣除有關稅費和工程質量安全保證金等後的余額壹次撥付聯營合作方,聯營合作方在申請支付款時要上報“對外付款明細單”,公司財務部定期檢查合作方資金流向是否與審批的“對外付款明細單”相符。
符合以下條件之壹的聯營合作方可按此付款管理方式執行:
1、未以公司名義簽訂材料采購、設備租賃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工程造價在1億元以內的長期合作單位;
2、未以公司名義簽訂材料采購、設備租賃和工程分包合同的,工程造價在1億元以內的信用等級優良單位(以公司評定為標準);
3、能提供足夠抵押擔保物,債務風險較低隨時接受公司檢查的聯營合作單位。
如聯營合作方對外付款與上報“對外付款明細單”偏差大,公司將隨時變更付款方式。
項目尾款及保修支付
工程質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滿後,公司收回建設單位保修款,按規定填制結算單,辦理有關財務手續後支付。若主合同規定保修期未滿,而保修款已收回的,應扣除工程造價的1%以上作為防水保修押金在公司,待保修期滿期後支付(合作單位履約保函擔保至主合同保修期滿則不適用)。
債務風險管理
公司每兩月召開壹次資金會,分析項目債權、債務風險情況,聽取項目經理匯報項目施工進度、質量及安全等相關情況。
商務人員對付款申請表中有關勞務分包完成工程量數據負責,材料員材料采購量數據負責,財務人員對勞務分包及材料采購支付款數據負責,項目經理承擔總責任。項目部負責建立工程款支出臺帳,按月向公司編制項目現金流量表(現金流量表格式附後)。
工程主體完工,項目部應對工程進行盤點並編報“未收未付現金流量表”(附表格式),以便了解工程項目後期資金收支平衡情況。
稅務和會計核算管理
為了規避稅務風險,聯營合作方必須提供分包工程發票。公司代扣國家規定的相關稅費(所得稅除外),各分公司財務協助聯營方零營業稅申報,向聯營單位提供“代開發票申請表”或“付款證明”、公司向業主開具的發票復印件等資料(按當地稅務局要求提供)。開具分包發票要及時,至少要在下筆支付款時收回上筆分包發票才給予付款,同時不得跨年度。
對項目盈利空間較低,可能影響合作方經濟利益的,經公司領導同意,在滿足下列某項情況下,聯營合作方可以不提供分包工程發票。
壹、按公司要求以公司名義進行會計核算且材料及其他發票達到85%,人工費控制在30%以內;辦理竣工財務結算前會計檔案移交公司。
二、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公司對項目不辦理外經證,直按在收取工程款開具工程發票時交納全稅(包括營業稅和所得稅)的項目。
以會計核算代替分包發票的,項目會計報表反映利潤和稅務局查帳需納稅調整而增加的利潤等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應繳納的所得稅由聯營合作方承擔。
竣工結算管理
合同竣工結算: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後壹個月內,合作方需將合作範圍的竣工結算資料報公司派出的商務人員審核後送公司審查,由公司商務合約部匯編結算書,報業主審簽。公司應在合作分包合同中約定,逾期不提交竣工結算資料的處罰方式。逾期不與業主審定的處罰方式,並約定公司可在合作方有意拖延時直接同意業主的結算審定結論。結算責任狀與合作協議同時簽訂。
合作項目勞務、分包、租賃材料及設備結算:工程竣工後三個月內,合作方應與勞務、分包、租賃材料及設備等分供方辦理完畢結算,雙方簽字確認後將結算書及分供方結算匯總表壹同報公司備案。
工程竣工財務結算
辦理竣工財務結算必須具備的條件:
壹、公司與建設單位已辦完工程結算;
二、公司與建設單位已辦完財務結算;
三、公司已收回除保修金之外工程款;
四、有聯營分包合同;
五、預算合約部已簽字確認工程分包結算書;
六、技術部門收齊竣工資料原件;
七、聯營合作方已提供對外債務清理表
八、已經開具全部分包發票或移交會計檔案。
滿足第上述的要求,財務部即可憑結算書原件辦理工程竣工財務結算(附表格式),並按聯營分包協議書和會計核算管理補充規定,扣除應繳納的各項稅收和管理費等稅費,同時扣除尚未支付的外部欠款等後(沒有欠款的應有書面保證書)的余額壹次性付給聯營合作單位。
辦理工程竣工財務結算時需根據項目結算金額的大小按0.5%-2%預扣保修金,待保修滿後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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