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梁勝利是為什麽死

梁勝利是為什麽死

中新網6月10日電 據大河報報道,6月9日8時35分,河南許昌市西南郊壹塊剛收割過的麥地裏,隨著槍聲響起,許昌的“黑老大”梁勝利,被正義的子彈結束了罪惡的生命。和他同時被執行死刑的還有5個同夥:張洪濤、齊士傑、趙傑民、忽誌鋒、謝俊鋒。

梁勝利,又名梁三,化名李永昌,現年40歲。1988年以來,他糾集兩勞釋放、解教及社會閑散人員,組成了壹個以自己為首,張洪濤等人積極參加的金字塔式的帶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該犯罪組織人員眾多、結構緊密,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和固定的成員,有壹定的組織紀律和分工,以開公司、托運部等名義,通過火並異己、霸占市場,以合法經營為形式,以非法手段作保障,插手工程建築,壟斷布匹市場,獲取非法經濟利益。

具備經濟實力後,該團夥通過拉攏腐蝕司法人員對其進行非法保護,並購置大量槍支,進行故意傷害、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許昌的經濟和生活秩序。

2000年5月,許昌市開展了壹場聲勢浩大的“打黑除霸”專項鬥爭。同年10月,潛逃到外地的梁三被抓獲歸案。2001年7月,許昌市公安局將此案移交到許昌市人民檢察院。同年11月,許昌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將此案向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01年12月14日,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並作出壹審判決:被告人梁勝利,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買賣槍支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犯以上類似罪名而被判處死刑的被告人還有張洪濤、齊士傑、趙傑民、忽誌鋒、謝俊鋒。

壹審判決後,梁勝利等27人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期間,梁勝利檢舉揭發他人犯罪,雖有壹般立功表現,但依法不予從輕。對梁勝利等19人的上訴理由,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予以駁回,維持原判;並依法核準對梁勝利、張洪濤、齊士傑、趙傑民、忽誌鋒、謝俊鋒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判決。(杜文育、趙建亭)

  • 上一篇:樂清稅務局領發票需要帶什麽證件?
  • 下一篇:零活就業社保扣款失敗怎麽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