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沖是首都皇軍的教官。當然,他不是八十萬皇軍的主教練,宋朝也沒有這個職位。
壹般來說,林沖最多是個九品的低級武官,負責訓練二三百名士兵,只是教官不是帶兵軍官,在軍中實際地位壹般。
事實上,高俅作為北宋第壹朝廷的統帥,想殺林沖,不需要經過向開封府交接的過程,直接要求軍事法庭就可以做到(就像現代的軍事法庭壹樣,很難想象首都市長和首都法庭參與軍事法庭審判)。而開封府尹福壹般都是皇族或者宰相,不需要賣高俅的面子(更不敢賣高俅的面子),實際上也不會參與朝廷刑事案件的審理。作者寫這個是想給林沖找個救星。
宋武是這座城市的首腦。清末以前,中國沒有警察。從事法律、監獄、巡邏等現代警務的都是軍人。
渡頭是宋朝基層武官的名字,轄100人。相當於今天軍隊裏連長的位置。
前面說過,當地沒有警察,所以宋代的縣級地方政府有兩種。
第壹,縣武裝部領導。北宋規定,非邊陲郡縣只能有15弓箭手作為地方武裝,首領為統帥。這個職位大致可以理解為縣武警中隊長。
二是縣衙、看守所、檢查等領導的長官,每個縣1~2,大致相當於今天各縣的巡警、刑警、警衛隊長。
魯統治如上,北宋沒有警察。所以Ruti的權限大概是兩個位置之壹:
1,由軍州設立,主管地方武裝,訓練教學,監督抓賊。
2、當地專門設置專賣場、茶場、雜貨店的負責人。說白了就是某地專門的稅務所所長,當然需要武裝力量保證安全。
從書的背景來看,很明顯陸體虎是第壹種,即北宋州級政府在某地派出的駐軍首領,壹般都是獨立營營長級別。如果作為武警隊長理解的話也沒關系。
顯然,Ruti是最強大的。其次是林沖(有社會地位),最後是宋武的縣級武裝首領(可能由縣令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