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條件:長沙公積金貸款借款人必須是已連續正常繳存12個月以上,且住房公積金賬戶狀態正常;信用良好,收入穩定,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2、貸款額度:借款人在長沙市申請住房公積金額度最高為60萬元;借款人的可貸額度在最高貸款額度內按照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年限、繳存額、購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況進行測算,取測算結果的最低值;可貸額度按“可貸額度公式”測算低於20萬元的,其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按20萬元核定;
3、貸款首付比例:長沙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貸款政策為,使用公積金首次購買140平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最低為二成,二套房首付最低為四成,套內面積超過140平米的家庭停止放貸。嚴格執行職工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的規定。職工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60%,不再區分職工家庭首套房是否有住房貸款或貸款已結清。
長沙公積金貸款額度怎麽計算?1. 按照還貸能力計算的貸款額度:[(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2. 按使用配偶額度:[(夫妻雙方月工資總額+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夫妻雙方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
其中還貸能力系數為40%,
月工資總額=公積金月繳額÷(單位繳存比例+個人繳存比例)。
3. 按照房屋價格計算的貸款額度: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按照貸款最高限額計算的貸款額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40萬元;同時使用配偶住房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限額60萬元。
長沙公積金貸款條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的在職職工;
2、申請人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十二個月以上;
3、申請人及配偶沒有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含住房公積金繳存地);
4、申請人須在長沙市購買自住住房且為所購房屋的產權人或***有人並已付清規定首付比例以上購房款;
5、個人信用良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所購建的住房作為貸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擔保;
7、未超過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